市工信局开展我市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
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3-12-25 信息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12月25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348号)以及济宁市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申报工作。

依据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等要求,实施范围包括原油加工,煤制焦炭,甲醇,煤制烯烃,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乙二醇,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钢铁(含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电弧炉冶炼等工序),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氧化铝,工业硅,镁冶炼,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聚酯涤纶等37个细分行业。(具体要求详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业于2023年12月26日前向所在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附件3)(电子版材料刻光盘1份、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材料同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联系人:李慧  丁琳        联系电话:5212928     联系邮箱:gxjlsk@163.com

附件:1.《济宁市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汇总表

          3.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

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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