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开展我市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3-12-25 信息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为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8号)、《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工信部联节〔2022〕76号)、《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信部联通信〔2022〕103号)、《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 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1〕1742号),加快数据中心能效提升和绿色低碳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以及济宁市要求,现在组织开展我市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申报工作。

各数据中心对照《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创建和自评价(见附件3),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及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见附件4)。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参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开展独立评价,并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3年12月26日前统一提交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步报送。

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我市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名单。

联系人:李慧  丁琳        联系电话:5212928     联系邮箱:gxjlsk@163.com

附件:《济宁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含附件)》

附件:《济宁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含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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