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3-20667 分        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12-25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邹城市首批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古树名木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大树和树种稀有、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被称为“活文物”、“活化石”,是一座城市、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森林和旅游的重要资源。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为摸清我市古树名木底数,进行全面有效保护,邹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市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最后审核确认我市首批三级古树名录并予以公布。

二、制定依据

根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的通知》(鲁绿化办〔2021〕7号)和《济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的通知》(济绿办发〔2021〕4号)等法律文件要求。

三、起草过程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邹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市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最后审核确认我市首批三级古树名录。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5日

政策原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邹城市首批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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