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2357P/2023-20596 | 分 类 | 征地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2023年12月15日,邹城市2023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2023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3〕300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8.2207公顷。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拟征收地块1位于大束镇南葛村西,岚济路南,南葛村地段,土地总面积为0.0744公顷,其中:农用地0.0729公顷(农村道路0.0039公顷,设施农用地0.069公顷);建设用地0.0015公顷(工业用地0.0015公顷)。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2位于栖驾峪村以南,栖驾峪村地段,总面积0.8513公顷,其中农用地0.8374公顷(园地0.8195公顷、其他土地0.0179公顷),建设用地0.0139公顷(工业用地0.0135公顷、公路用地0.0004公顷)。该地块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
拟征收地块3位于幸福河路以东,荣信路以西。土地总面积为3.469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3.4690公顷(工矿用地3.457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115公顷)。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4位于富唐路以北,西落陵村以北,西落陵村地段,总面积1.8527公顷,其中农用地1.8527公顷(林地0.8196公顷、农村道路0.187公顷、坑塘水面0.8461公顷),该地块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
拟征收地块5位于白山庄村以北,白山庄地段,总面积0.0409公顷,其中农用地0.0409公顷(旱地0.0231公顷、农村道路0.0178公顷)。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娱乐用地。
拟征收地块6位于白山庄村以北,白山庄地段,总面积1.0公顷,其中农用地0.024公顷(其它林地0.024公顷),未利用地0.976公顷(裸地0.976公顷)。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娱乐用地。
拟征收地块7位于白山庄村以北,白山庄地段,总面积0.8193公顷,其中农用地0.8193公顷(其它林地0.8193公顷)。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娱乐用地。
拟征收地块8位于白山庄村以北,白山庄地段,总面积0.9075公顷,其中农用地0.4545公顷(其它林地0.4545公顷),未利用地0.453公顷(裸地0.453公顷)。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娱乐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拨付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到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所有权人。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2023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3〕300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冯文龙
联系电话:0537-5355393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