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3-19705 | 分 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2-09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解读
一、《预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我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能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结合机构改革及本市实际情况,按照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的原则,组织修订了《邹城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二、《预案》出台的法律依据?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邹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答:《预案》分为:总则、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与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等八个部分。
(一)总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风险分析、事件分级等内容。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按照《济宁市石油天然气管道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邹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成立邹城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任指挥长,各有关单位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为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并明确其各自的应急职责。
(三)突发事件分级应对。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分为四级,一般突发事件启动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对;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由上级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对,本《预案》响应,市人民政府负责前期处置。
(四)响应程序及应急处置。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并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由市人民政府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启动上级预案,同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预案演练。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本预案演练。
政策解读: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安全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0537-5257218
政策解读:【政策】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