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
发布日期:2023-03-3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近年来,市财政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在盘活资产、优化资源上下功夫,多措并举盘活现有行政事业资产资源,助推邹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履职效能、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双提升”。

一、精准统计,资产报告“摸家底”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采用“全口径、全覆盖”的清查模式,系统梳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情况,对房屋、土地、车辆等资产使用状况进行摸底。全面准确登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信息,对各部门单位国有资产逐一核实账实相符情况及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情况,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真正做到摸清底数、有效盘活、高效使用国有资产。

二、加强管理,盘活存量“提效能”

整合行政事业单位待盘活资产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促进待盘活资产由闲置向在用转化,打通部门间资产盘活通道。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在规范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加快办理资产出租、处置事项,相关收入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公物仓,对市级大型活动和组建临时机构的资产,以及市级机关闲置资产、超标准配置资产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动态监控,推进资产共享共用。

三、主动作为,完善制度“强规范”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和首问负责制,规范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出租事项,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推行租赁合同公证制度,通过介入公证法律程序,对租赁情形进行保全证据,保证租赁合同合法性。制定收益收缴计划,每年年初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转让、报废残值变价等收入全额上缴财政资金专户。明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类资产统一交市财政局集中处置,严格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进一步明确业务流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提升国有资产处置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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