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3-20318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3-06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2023—2024年)的通知

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市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主任陈国良解读

问:国家卫生城市是什么?

答:国家卫生城市是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选命名的国家级卫生优秀城市,是授予一个城市卫生管理的最高荣誉。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建设国家卫生城市要做好七个方面工作: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

问:《计划》实施的目标是什么?

答:按照 2021 版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和标准要求,聚焦疾病防控、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等,推进健康邹城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常态化管理,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确保2023—2024 年周期内国家卫生城市得到有效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得到有效提升和改善,顺利通过省、国家复审。

问:《计划》持续时间和计划阶段

答:《计划》预计时间为2023年-2024年,根据具体要求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一)夯实基础阶段(2023年3月底前)统筹新周期国家卫生城市整体工作管理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对2021 版管理办法和标准的学习培训,持续推动各镇街的常态化管理。(二)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4月—2023年6月)推进补齐公共卫生短板,推动健康邹城行动落实,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标准的延续性,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市民健康意识与市民素质。(三)迎接复审阶段(2023年7月—2024年)适应全国爱卫办建立的每季度定期抽查复审制度,持续对标整改巩固成果,推动常态化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全面做好线上评估、现场评估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处于良好的迎查状态。

问: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复查的重点是哪些部分?

答: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七小”行业、早夜市、窗口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长途汽车站等)、建筑工地、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小区楼、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城市水体、铁路沿线等区域或单位。

政策解读:邹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7-5212443

联系人:董继梁

政策原文:【政策】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2023—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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