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3-01845 分        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06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3-06 发布日期:2023-03-06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全国爱卫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1号)和省爱卫会、济宁市爱卫会出台的相关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和群众优势,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推动邹城市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

2.《全国爱卫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1号)

3.《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鲁爱卫发〔2021〕1号)

4.《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2〕25号)

三、征求意见

2023年2月,市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将《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面向各有关单位和相关镇街征求意见。各镇街、市直相关部门均未提出修改意见。

四、主要内容

该实施意见共分三个部分:(一)总体要求,明确了爱国卫生运动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目标。(二)主要任务,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提升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推进国家健康县区建设,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三)保障措施,全方位、多层次爱国卫生运动整体联动新格局基本形成,为健康邹城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五、解释部门、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邹城市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

联系方式:0537-5212443

联系人:董继梁

政策原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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