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3-03291 分        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4-10
文        号 邹政任〔2023〕1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马锋等工作人员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任命

马  锋为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  涛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潘润滋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孙贵利为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韩  冰为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杨  阳为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建东为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王广强为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德靖为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曹  伟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薛瑞孝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杜廷永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孙善强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常红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庆裕为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  敏为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局长(大队长);

王北龙为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政委(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王海峰为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孔庆礼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石信勇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宋向前为市公安局政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  琴为市公安局政工室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齐  欣为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新宏为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训礼为市拘留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宋维峰为市拘留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宏国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文明为邹城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寻万里为邹城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贾  朗为邹城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综合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  弘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杨  周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徐  涛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孙贵利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职务;

韩  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董爱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代存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  敏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孙  利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局长(大队长)职务;

徐  轩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政委(教导员)职务;

李宏国市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韩  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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