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54XU/2023-02462 分        类 部门(镇街)文件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3-04-17
文        号 邹发改成本[2023]34号 废止日期 2028-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明确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7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山东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济宁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济宁市发改委《关于明确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发改成本〔2023〕10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开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和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工本费,保留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二、市城市规划及兖矿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

(一)城市用户为25元/月,农村用户为20元/月。同时由有线数字电视运营机构向每个有线电视用户免费提供一台数字机顶盒;同址、同户家庭的第二台或多台机顶盒,其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每台6元/月,机顶盒需自行购买。

(二)烈士家属、老红军、老红军配偶按12元/月收取,免费提供一台机顶盒;如果申请二台或多台机顶盒,其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为每台6元/月,机顶盒自行购买。

(三)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城市低保户、领取国家定期救济补助的优抚对象凭相关证明办理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免手续,其有线电视维护费按12元/月收取。同址、同户家庭如申请第二台或多台机顶盒,其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每台6元/月,机顶盒需自行购买。

三、山东广电网络有线公司邹城分公司要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与有线电视服务和收费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

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邹发改成本〔2023〕34号关于明确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邹发改成本〔2023〕34号关于明确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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