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6139D/2023-11157 分        类 部门(镇街)文件
发布机构 北宿镇 成文日期 2023-05-28
文        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28 信息来源:北宿镇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绿色发展要求,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以下简称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最新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综合利用保禁烧、以禁烧促综合利用”的思路,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最严格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制度和问责办法,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群策群力、严防死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全镇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年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以下简称秸秆),特别是重点时段:6月1日至7月10日,9月25日至11月5日,全镇范围内实施无差异化控制、零容忍禁烧政策,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不被各级媒体曝光”。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集中攻坚克难,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秸秆焚烧苗头,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

1.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秸秆禁烧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办事处、村居成立秸秆禁烧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禁烧工作落实。

2.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完善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镇领导干部包片,办事处书记辖区负责,第一书记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禁烧工作机制,强化镇、办事处、村三级管理网格主体责任,将任务细化到地块、落实到人头。

3.镇督查组负责巡逻督查全镇秸秆禁烧开展及人员在岗情况,各办事处要成立巡查组巡逻督导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各村居要在本区域粮食作物种植集中地块设置秸秆禁烧监测点,成立田间巡逻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镇政府通过悬挂条幅、录制宣传音频、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各办事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和焚烧秸秆应承担的后果,各村居悬挂秸秆禁烧宣传标语不少于6幅,要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禁烧工作始终。

(四)严厉打击焚烧行为

实行“田主责任追究制”“黑斑倒查制”,对在田间焚烧自家秸秆的,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治安处罚;对故意焚烧他人秸秆的纵火行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和赔偿外,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立案查处;烧死烧伤树木的,由林业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处理;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集中堆放

各办事处、村居要将秸秆集中堆放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及早规划,利用村内外空闲地、废弃地集中堆放秸秆,严禁在铁路、省道、县乡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堆放秸秆;各村居负责集中清理清运堆积在田间、地头、沟渠和生产路两侧的堆放秸秆,对集中堆放的秸秆,各村居要安排专人看护。

(六)建立应急反应机制

镇成立秸秆禁烧应急分队,配备洒水车、灭火器等工具;各派出所要组织精兵强将,维护好车辆、器材,全力做好出警准备;各村居要组建不少于5人的应急反应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实行全天候值班,确保一旦出现秸秆焚烧现象,尽快赶到现场扑灭,防止事态扩大。

(七)高标准设置秸秆禁烧点

禁烧点设置的总体要求是靠近麦田集中区及交通干道、救火设备齐全、能够适合夜间值班居住。秸秆禁烧点物资配备要求为:不少于1处的活动板房或帐篷且适宜夜间居住;桌椅板凳、床铺及床上用品;照明设备;小喇叭;灭火器2个;铁锨4把;大扫把4把;大水桶2个;中大型水车1个=辆;秸秆禁烧值班表及村包保地块表;全天24小时2人以上值班。每办事处自行配备大型水车一辆,水车上要悬挂条幅并印有司机联系电话。

四、绩效管理与责任追究

(一)实施绩效管理

1、镇财政列支秸秆禁烧专项资金,夏季依据该村核定的小麦面积,按2元/亩的标准,秋季依据该村核定的玉米面积,按3元/亩的标准发放禁烧工作经费。发放办事处禁烧工作经费2000元,禁烧期间辖区内没有发现秸秆焚烧现象,未出现任何问题的,奖励2000元。

2、禁烧期间,巡查组在巡查各村值班情况时,如发现一次固定岗无人值班,村负责人罚款100元,连续二次固定岗无人值班,纪委约谈该村负责人,并罚款500元,记入年综合考核。

3、辖区内发现第一把火,村负责人罚款1000元,村其他四职干部各罚款600元;罚办事处书记、主任各500元;第一书记、包村干部罚款各200元;包保该村的科级领导罚款500元。

4、辖区内发现火情,且受到市级及以上通报或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发现或被新闻媒体报道的,村负责人罚款3000元,并停职检查,村其他四职干部各罚款2000元;罚办事处书记、主任各1000元,并停职检查;第一书记、包村干部罚款各600元,包保该村的科级领导罚款1000元。

5、辖区内发现2处及以上火情,对相关责任人加重处罚,并给以相应的组织处分和经济处罚。

6、禁烧期间,物业公司人员如出现焚烧垃圾、荒草现象,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责任;凡办事处与办事处、村与村地界之间焚烧秸秆出现推诿扯皮现象,造成过火面积较大并产生重大损失的给予双方加倍处罚;责任人的罚款由镇财政从工资扣除,对办事处和村集体的罚款从禁烧经费中扣除,不足的部分从其它经费中直接划转。罚款所得作为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基金,专款专用。

7、本次秸秆禁烧实施积分制绩效管理,各村绩效原始分为100分。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期间,对于秸秆禁烧点设置较慢、物资配备不齐全、帐篷设置标准不高、值班人员不能24小时在岗在位等问题,由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派发督办单,在督办日期内未完成的,每次视情节严重情况扣2-10分。秸秆禁烧专项资金发放时,将绩效分作为百分比,按比例发放。

(二)实行责任追究

禁烧工作事关全局,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镇各级都承担着不可推卸的共同职责。各级各部门既要立足实际,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齐抓共管。

1、村党支部、村委会。承担着本村辖区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村党支部书记为本村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对办事处负总责。制定具体的禁烧措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严防死守,确保禁烧不出任何问题。

2、办事处。承担着本办事处辖区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办事处书记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事处书记对镇党委政府负总责。因村制宜,指导各村制定具体禁烧方案,督导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禁烧工作顺利推进。

3、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联户干部。要承担起该村禁烧工作的包保责任,要深入到农户家中,宣传禁烧政策、宣传焚烧危害,禁烧期间要深入到田间地头,与村级干部一道,值好班、站好岗,确保完成禁烧任务目标。

4、科级干部。要发挥好联系办事处的督导作用,要到所包保办事处,督导调度干部认识不到位的村、工作落实不力的村,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五、职责分工

1.环保站:负责全镇秸秆禁烧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秸秆焚烧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好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精神,联合上级及时通报环境监测动态。

2.环卫办:负责落实道路、广场等场所垃圾、落叶的扫除及清理工作,杜绝环卫人员露天焚烧垃圾及落叶行为。发现火情,立即出动洒水车灭火。

3.农技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农作物收种的技术指导工作,积极引导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成果,认真搞好秸秆生物反应堆、沼气的推广,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监督、督查,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进行通报,严肃追究责任。

4.农机服务中心:负责推广秸秆还田新技术,扶持农机大户,督导收获机械作业时必须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农作物收割留茬高度不得大于10厘米,组建农机服务队,培育还田专业村,做好全镇范围内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5.畜牧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全镇农作物秸秆的青贮、氨化,重点扶持养殖专业村和养殖大户,扩大过腹还田面积。

6.林业服务中心: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路边、田间地头树木甚至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进行处理。

7.综治办、派出所:负责严厉打击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

8.各办事处、村居:要严格按照镇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有关要求,夯实责任,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9.教办:负责通知中小学学生宣传秸秆禁烧,并签订承诺书,形成良好宣传氛围。

附件1:北宿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北宿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8日


附件1:


北宿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雷科   北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天元  北宿镇人大主席

田艳娟  北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派驻北宿监察室主任

程  强  北宿镇副镇长

戴  兵  北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东野贺明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言主任

成  员  杭  涛    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巩生斗    镇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杜宪峰    镇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周召联    镇畜牧服务中心主任

刘玉强    镇环保站站长

陈庆新    镇村镇办主任

姜庆国    镇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韩西国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张 强     镇教育办公室主任

金利国    北宿派出所所长

刘东强    南屯派出所所长

蒋  帅    落陵派出所所长

贾建超    北宿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王  浩    万章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薄 涛    南屯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刘  超    鑫星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尹清风    落陵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陈洪建    大岗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程  涛    城郊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杭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北政发〔2023〕13号 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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