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题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2022年8月,国务院以国发〔2022〕18号文件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赋予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大使命。山东省、济宁市先后分别印发了《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结合邹城市实际,市发改局牵头起草了《邹城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邹城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议题目的
对《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内容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审议。
三、议题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共11部分116项。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了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及任务目标。重点聚焦县域高质量发展高地、京沪廊道先进制造集聚区、生态宜居幸福城、文化“两创”示范区、社会治理样板区五个发展定位,到2025年,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走在全省前列,努力实现“区域发展当龙头、全省县域创一流、全国百强进位次”的目标。第二至十部分是具体部署的九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强力构建多维创新体系,建设区域创新中心;纵深推进动能转换,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力突破扩大内需战略,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新推动文化“两创”,建设优秀传统文化示范区;突出统筹融合协调互动,提升城乡协调发展水平;聚力用好“关键一招”,建设改革开放新高地;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创造幸福美好新生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邹城。第十一部分是保障措施。从领导机制、推进机制、政策支持、监测评估督导等方面做了安排,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是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对今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推进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加快落地实施,文件共10个部分,53条。第一至九部分部署九项重点攻坚任务,分别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坚定不移扩大内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产业、深化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第十部分是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的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进行明确。
会议链接:邹城市政府召开第19次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