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3-19706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6-01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解读人:王兴,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意见》由邹城市民政局解读

问:《意见》实施的依据和背景是什么?

答:邹城市60岁以上人口23.3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99%,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8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3〕2号)要求,加快建成具有邹城特色,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守望相助·出入相友·宜养邹城”养老服务品牌,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意见》。

问:《意见》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加快建成具有邹城特色,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守望相助·出入相友·宜养邹城”养老服务品牌。

问:《意见》主要涵盖哪几方面的内容?

答:《意见》共分为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增加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加强组织领导及附件《邹城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六个部分,分别从养老服务制度、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供给和养老服务质量等养老服务的四个方面对症下药,同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凝心聚力打造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明确了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在基本养老服务中的职责定位,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涵盖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主要内容,突出了对老年人生活安全与失能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回答了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等关键问题。

问:邹城市出台了《邹城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清单》具体服务项目和内容有哪些?

答:《邹城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含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三大类共28个服务项目,覆盖60周岁以上老年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80周岁以上老年、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等11类服务对象,涉及全体老年人,明确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和内容标准及牵头责任部门,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安全为主线,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已经明确的涉及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项目进行了梳理归纳,整合到基本养老服务的制度框架下,《邹城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含《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山东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济宁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的服务项目,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低于上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更新完善清单,丰富服务内容及标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生活。

政策解读:邹城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联系方式:0537-5285069

政策原文:【政策】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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