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11P/2023-02206 | 分 类 | 项目环评和验收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12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电子级碳酸二甲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电子级碳酸二甲酯项目 | 山东公用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新增精馏等设施,以在建项目“碳酸二甲酯装置环保提标、提质降耗综合改造项目”的产品工业级碳酸二甲酯(99.93%)为原料,采用精馏工艺提纯得到电子级碳酸二甲酯(99.99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万吨电子级碳酸二甲酯。 | 一、精馏废气送至焚烧炉处理,通过高35m排气筒(DA002)排放。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急冷塔+干式吸收塔+布袋除尘器+SCR”处理工艺;罐区废气、装卸区废气送至3#水洗塔+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高 15m 排气筒(DA004)排放; 二、初期雨水排至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然后定期送至兖矿国宏污水处理站处理;夹套蒸汽冷凝水回流至兖矿国宏供热系统; 废气水洗塔定期排放的废水送至兖矿国宏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跃进河。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精馏釜残S1送本厂区现有焚烧炉焚烧处理;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及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