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6-16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8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2022年12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迅速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2年12月13日,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反馈会议精神,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剖析反思,要求进一步提高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思想认识,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在局理论中心组、局工作例会时组织学习,交流心得体会,同时,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条认领、明确责任、研究落实措施,切实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形成抓整改的整体行动自觉,为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打下了基础。

(二)健全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序推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华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鹏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积极推进问题整改,保障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查摆问题。2023年1月13日,局党组组织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深入查摆个人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互之间提出了批评意见,并就下步抓好问题整改进行了表态,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强化调度推进,确保整改到位。通过局党组会议、科级干部会议、科长会议不定期调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分管负责人、牵头科室积极协调各方,组织人员经常性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具体分析、研究工作推进,确保工作落实。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加强对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组织领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还不够及时、深入,政治责任扛得还不够牢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并印发了《中共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科级干部例会、科长例会和机关集体学习等机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重要讲话。二是扩大学习范围,要求局属各单位对照局机关学习内容,统筹安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内容的学习,并派出督导组到各单位进行指导。三是深化学习内容,研究制定2023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0月22日在济南主持召开的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2019年9月18日在郑州主持召开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年8月31日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文件、法规制度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学习,确保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住建局全体人员对于黄河国家战略的重要意义,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四是注重工作落实。在谋划2023年工作时,统筹考虑黄河国家战略工作落实,将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双百”城市、实施精致城镇试点建设三年行动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纳入2023年重要事项推进落实。

2.关于组织领导有待加强,牵头抓总作用有欠缺。对牵头的任务综合协调、督导指导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牵头负责的3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市住建局及各相关配合单位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推进群,日常调度工作进展,全力推进任务落实。发挥好牵头作用,落实周调度、月督导、季考核等工作推进制度,主动到各配合部门进行走访调研,研究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二是根据《济宁市精致城镇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三是严格按照打分考评制度对各镇街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四是抓住全省首批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机遇,充分发挥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于2022年8月22日更换了领导小组名单。

(二)关于在履行职能责任、行业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关于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仍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推进解决城市防洪排涝设施有欠账的问题。为解决圣都北路下穿铁路立交桥桥下道路汛期积水问题,2021年12月,结合圣都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在铁路桥西侧新建雨水泵站一处,用于汛期排水,有效提升了汛期桥下排水效率。鉴于西外环立交桥雨水泵站设施老旧,2021年7月,对该泵站进行了全面更新改造,更换5台水泵及配套控制柜,新建电控室、消能池、管理用房,实现设备油电分离,同时储备一定数量防汛物资,以备周边防汛点应急使用。二是推进解决城区易涝排水区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2022年6月26日,城区遭遇短时强降雨,降雨量达到179.9mm,城区有9个在册重点防汛部位积水。为有效缓解防汛,市城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安排包保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增加强排设施辅助排水,必要时暂时管制交通,确保了城区安全度过此次强降雨。9月份,积极与济南铁路局相关部门沟通,在征得同意后,对二十米桥西侧道路和铁西防洪沟入口进行改造,提升汛期排水能力,10月份完成改造。2022年,结合城区道路雨污分流工程,对积水较重的营西北路、护驾山路、太平路等道路进行了改造,解决道路积水问题,将平阳路、四基山路南段等道路纳入2023年住建局承担重点工程(72项),并报送至济宁市住建局作为市级重点调度事项实施。三是推进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水平不高的问题。将建设道路、桥梁管理系统平台列入了年度城建计划,2023年3月份完成平台建设,投入使用。四是推进解决城市防汛视频监控系统对城区整体监控覆盖不全的问题。城区8座下穿铁路桥安装了防汛监控,覆盖范围有限,为有效掌握城区整体汛情,7月份,住建局与市大数据中心对接,结合“智慧邹城”现有监控设施,增加城区30余处防汛点位的实时监控,运用科学算法实时监控道路积水,第一时间掌握汛情及交通出行状况,提升防汛快速反应能力。

4.关于建设百万人口规模、一百平方公里“双百”城市进展较慢的问题。

2022年,将峄山北路城市道路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计划,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调整规划,利民公司完成了项目招标,住建局牵头优化了施工图纸,完善了地下管线迁改方案,目前已经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10月份完工。完工后,将彻底解决北兴路至北外环段公路性质的问题,建设成为城市道路,提高北城区交通能力。2023年,将义和路西延、四基山路北延等28条重点路网纳入建设计划,总投资约21亿元。继续深入落实以路为脉、引领城市开发的理念,全力构建七纵七横骨干路网建设,消除断头路、梗阻路,滚动实施片区开发,加速推进老城区有机更新和“双百”城市建设。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防范和纠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一是根据《济宁市精致城镇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当前重点项目清单,认真研究细化,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指导性的2023年度精致城镇试点建设工作要点,将重点项目清单列入工作要点。二是依据《山东省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编制办法》的技术要求、《济宁市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结合我市自身实际和优势条件,扎实推进实施落实,制定突出邹城特色、有针对性的2023年工作方案。三是继续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落实作为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组织对城建科、村镇科等相关科室、分管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约谈,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针对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从严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范。

6.关于存在“等、靠”思想的问题。

一是认真吸取2020年省级节水城市创建工作的教训,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并转化为工作动力,全力配合市水务局2022年创建国家节水城市相关工作,住建局已将全部涉及材料提交水务局,市水务局已将我市创城工作资料上报省住建厅审核。二是完成因利河黑臭水体长治久清验收工作,并按照“三定”规定,已与市水务局完成相关资料移交。

7.关于工作标准还不够高的问题。

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学习教育,持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创新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其中,关于防洪预案编制,2022年6月,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邹城市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汛期按照上级城防指、市防指部署结合我市预案统筹开展城市防汛工作。今后,将按照要求,每2-3年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

(四)关于在整改落实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黄河国家战略的有关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

8.关于二十米桥桥下异味问题的解决治标不治本的问题。

2021年对上游邾国街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对桥下两侧排水沟进行了清淤,但并未彻底解决异味问题。2022年,实施了货场路、青年路、迎宾路、凫山北路、鲍店路、择邻路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提水泵站二处,对二十米桥周边区域分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23年,将平阳路、四基山路南段等道路纳入2023年住建局承担重点工程(72项),并报送至济宁市住建局作为市级重点调度事项实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困扰多年的二十米桥桥下异味问题将得以解决。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整改任务落实融入日常工作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相关会议、文件、法规制度精神,将该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推进,不断增强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求,将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邹城实际落实落细承担的各项工作职责,聚焦重点工作任务,以更大的力度推进老城区有机更新,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形成“七纵七横”城市骨干路网,助力“双百”城市建设。

三是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局党组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作表率,班子成员领导、检查、督促好分管领域内的各项工作落实。发挥派驻纪检组和局机关纪委在监督执纪方面的作用,坚持好分管领导与基层党支部“一对一”联系共建制度,持之以恒转作风。将工作落实作为抓作风建设的落脚点和最终目的,加大对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的推进落实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卡点、难点、痛点问题,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5262066;电子邮箱:jsjwms@163.com。

 

中共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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