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3-20022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6-16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科长罗锋  

我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工作已经距今40年,40年间耕种方式的改变,第二次普查的数据已经不能全面反映出当前农用地的土壤质量,为坚决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和农产品供给安全,本次第三次国土调查要分级分类掌握土壤数量、质量、性状、分布、利用状况和变化趋势等基础数据。

本次普查涵盖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盐碱地等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进行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力争2025年完成普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为:2023年-2024年,以镇(街道)为单元,依据统一布设样点,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分级分类分层次开展技术实训指导、质量控制,建设土壤普查数据库和样品库。其中2024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取样工作,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按要求实时在线填报数据信息。2025 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完成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结合实际撰写盐碱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

为保障本次普查的顺利进行,《方案》明确三点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进一步调整充实邹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决策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相关工作。其中,涉及业务指导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涉及数据统计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统计部门负责处理。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落实地方普查工作主体责任。(二)强化经费保障。市政府要根据普查任务、计划安排和工作进展,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监督,按时拨付,确保实施方案编制、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专项调查、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经费足额落实到位。(三)严格工作落实。第三次土壤普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样点布设、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配强市农业农村局和有关镇街工作力量,加大技术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按照要求报送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充分利用遥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技术等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宣传引导工作,营造浓厚普查氛围。

政策解读: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7-5233058

政策原文:【政策】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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