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3-11844 分        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6-16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6 发布日期:2023-06-16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一)政策的制定背景。

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距今40 年,耕地利用方式发生巨变,相关数据已经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的土壤质量。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就必须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实施耕地质量的“全面体检”。

(二)政策出台的依据。

《国务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三)政策出台的目的。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对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政策的重要举措、适用对象、工作情况。

1.普查对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盐碱地等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2.重要举措。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完善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研究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情况。

3.工作情况。2023—2024年,以镇街为单元,依据统一布设样点,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分级分类分层次开展技术实训指导、质量控制,建设土壤普查数据库和样品库。其中,2024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按要求实时在线填报数据信息。2025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完成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结合实际撰写盐碱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

政策解读: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7-5233058

政策原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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