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6307F/2023-11087 分        类 部门(镇街)文件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6-24
文        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成立邹城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4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统筹做好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机制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济宁市及我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化成员单位协调联动,督促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指导督促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做好全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保障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协调机制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刻制印章,不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

二、人员组成

人:蔡庆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大数据中心主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员:李广楠  发改局党组成员、能源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冯广伟  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

樊佃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建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边可玉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同明  财政局党委委员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鲁平  市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郑培文  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兴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朱服合  市商务局副局长

冯玉亭  市文旅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市卫康局党委委员、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张国光  市应急局副局长

冯寨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姜在礼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市消防救援队东城消防救援站站长

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和成员名单可进行调整增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管理负责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

市教局:负责做好所属学校(含幼儿园)等教育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按照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对城镇燃气领域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危险作业、阻碍执法等行为。

市民政局:负责民政服务领域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管。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经费保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配合开展侵占挪用燃气用地、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内的建(构)筑物的排查整治。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加强形势研判,做好协调调度,强化监督检查。

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按管理权限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燃气工程建设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液化气等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经许可的相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事城镇燃气运输行为的监管。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按照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做好A旅游景区、娱乐业等行业职责范围内的燃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市卫健:负责卫生院、医院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燃气使用安全监管。

市应急局负责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指导燃气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的立项工作;严格做好燃气经营(管道燃气)、燃气工程施工等燃气行业许可类证书的审核发放,对办理的燃气经营许可事项(管道燃气)等及时书面通知燃气主管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燃气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和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燃气管道法定检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气瓶充装实施安全监管。

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做好单位食堂燃气使用安全监管,对机关单位食堂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依法进行查处。

市消防救援负责依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各成员单位职责划分以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邹城市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分工表>的通知》(安字202121号)为准。

四、协调机制办公室

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工作联络制度,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根据召集人安排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通报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形势,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对不按工作职责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的,提出通报、约谈或问责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常涛任办公室主任。

镇街也要参照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统筹,一体推动落实。

  人:乔友乾  联系电话:5262058

联系邮箱:zjjrrb@126.com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邹城市公安局

 



邹城市商务局                           邹城市应急管理局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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