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62191/2023-02751 分        类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6-09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构建“孔孟圣地”作为农产品类区域公用品牌”的提案(邹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0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09 发布日期:2023-06-09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邹农函字(2023)第10号

孙薇茜委员:

您提出的《构建“孔孟圣地”作为农产品类区域公用品牌》 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市农业品牌培育和品牌创建工作取得较快发展。一是知名农产品品牌情况。目前,国家农产品品牌2个,“邹城蘑菇”2018年入选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19年获评中国农民丰收节最受欢迎的农产品称号,同年入选国家农产品区域品牌目录。2023年常生源“宏明”牌黑皮鸡枞菌成功入选国家农业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名录。省级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11个。二是好品山东。2022年山东省质量强省办公室发布首批好品山东品牌。我市邹城蘑菇作为区域公用品牌入选,利马菌业“忆马鲜” 牌金针菇与友和菌业“友和庄园”牌金针菇、菌汤包、银耳羹作为企业品牌入选。济宁市共有7个品牌入选,我市占据3个,入选数量居济宁首位。三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021年中心店草莓,2023年看庄土豆先后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虽然农业品牌发展取得一些成绩,但是除了邹城蘑菇有一定的影响力外,我市农业品牌品牌知名度小,影响力较低,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也是客观事实,不容忽视。看庄土豆、张庄大樱桃、中心店草莓等也仅在本地有一定的知名度。造成区域公用品牌发展不充分,知名度低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龙头企业少,特别是规模龙头企业少,缺乏带动能力,产业发展不充分,因此缺少品牌农产品。二是缺少规范化运作的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基本上是一家一户经营。产品无论是品种还是品质都不够优良。三是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低。由于以上两条决定了以散户经营为主,产品品种和品质千差万别,产品质量标准低。不利于品牌形成和成长。因此除了邹城蘑菇以外,我市鲜有叫得响的农业品牌。经过多年的政策扶持,我市食用菌产业得到迅速发展,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多达5个,品牌优势明显。反观其他产业就很少有比较有影响力的品牌。

因此,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不充分,产品同质化严重,质量标准不高的情况下,培育农业品牌难度很大。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是品牌建设的主体,没有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没有行业协会的统一标准化协调联动,很难实现规模化、精品化、品牌化。我市农业整体处于品牌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品牌、分品类的区域品牌少,影响力非常有限。在这种背景下,盲目创树全品类的地方区域公用品牌很可能适得其反。就是仅仅靠集中一个时段通过大量资金投入,轰炸式的宣传,强力推荐发布的一个区域品牌,往往会因产品质量低,品牌认可度和忠诚度低等硬实力弱等致命伤,无法实现对品牌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大概率结果很可能是“先天不足”昙花一现式的夭折。发展某个品类的区域公用品牌相对容易成功,但是在全品类的区域公用品牌则非常难,需要调动全社会力量、各行业协同配合,政府持之以恒的强力推动。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做到相对成功的全域全品类的区域公用品牌很少,比较有影响力的有浙江丽水县“丽水山耕”。其他像我们熟悉的“聊胜一筹”、“青岛农品”、“济宁礼飨”等则差强人意,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状况频出,困难重重。如何解决好区域公用品牌和县域子品牌、旗下品牌的利益关联与分配,品牌之间相互影响,品牌运营主体的实力等都是无法回避,需要探索和解答的课题。

总之,在现阶段无论是我市农业产业基础,还是企业自身发展以及品牌知名度、影响力、竞争力都不足以维持品类区域公用品牌凸显的实力。只有企业品牌足够强、行业子品牌足够多,各品牌相互背书、相互映衬,共同发力,才具备全区域全品类区域公用品牌破壳而出的环境条件。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9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