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3-03919 分        类 优待政策
发布机构 邹城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7-12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2023年学生优待政策

一、高中招生学生优待政策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邹教体字〔2022〕16号)第七条“特殊考生政策”规定:

(一)综合类: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加5分录取。

(二)军人子女类: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济宁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济政联〔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一是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二是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三是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上三种情况,可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证明,经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当年资格线分值10%、5%、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三)公安民警类: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号)要求,公安烈士子女降 20 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10分录取。

(四)听力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报名时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由市残联在“主管单位栏”盖章,经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公示、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计入总分,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5。

考生若同时符合1、2、3项加分条件,选其最高项计算,不累计计算。

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优待政策

《关于2022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邹教体字〔2022〕23号)第四条“招生政策”“优抚对象子女入学”规定: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要求落实《济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17〕42号),及时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提供服务,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一、现役军人子女。需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武装部或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相关材料;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二、其他。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久远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有效证件,还另需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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