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3-2024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一、受理时间

8月1日至9月12日,上午8:30 — 12:00 ,下午2:00 — 5:30。

依据学生户籍所在地按下表时间进行分流,如无特殊情况,请按约定时间前来办理,以防拥挤。

受理时间

镇街名称

受理时间

镇街名称

8月1日

凫山街道

8月11日

中心店

8月2日

千泉街道

8月14-15日

大束

8月3日

钢山街道

8月16日

唐村

8月4日

看庄

8月17日

田黄

8月7日

郭里

8月18日

峄山

8月8日

太平

8月21-22日

香城

8月9日

石墙

8月22-23日

城前

8月10日

北宿

8月24-25日

张庄

二、受理地点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财金大厦216室)。

三、申请人与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贷款

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提交材料:

1、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

3、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须由学生在电脑端登录“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请使用ie11或者360、qq浏览器极速模式), 网上注册、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2日。首次登录须注册,并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照片可上传,也可不上传。根据网页提示填写信息,无误后“确认”,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家庭住址如有变化请提供最新住址。

4、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现场填写。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即不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共同借款人家庭住址填写示例:

常住地在城区,要求具体到街道和门牌号:

如: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钢山街道吉祥小区1号楼9单元601

常住地在乡镇,要求具体到镇和村:

如: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张庄镇老林村

学生、共同借款人、联系人三者的联系电话不能相同。联系人是除了学生和共同贷款人之外的一位(近)亲属,不能与学生或共同贷款人相同。如申请表打印后发现错误,可点击“资料修改”。

注意:不论何种情况,贷款申请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都不用盖章!贷款申请表、困难认定申请表、贷款合同需要学生和共同贷款人的亲笔签字。

(二)续贷

方式1、远程办理(推荐使用)

流程如下:

⑴电脑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⑵如需修改信息,点击左侧的“个人资料维护”。

⑶在首页点击“贷款申请”,按提示录入信息。

⑷提交申请后,进入手机验证。

⑸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⑹“同意”远程授权协议书。

⑺身份认证授权

2021年及以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续贷时用手机支付宝APP扫描电脑屏幕上弹出的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2022年及以后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续贷时用招商银行APP进行认证。认证完成后,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结果”,完成在线申请。

⑻申请显示为“待审核”,在县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显示为“审批中”,并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码。这时可以登陆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贷款合同及《受理证明》。(注:有的手机号可能收不到回执验证码,不会影响下载和打印。)

备注: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学生本人操作。自备电脑,智能手机安装支付宝APP或招商银行APP。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2次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及时更新手机号、QQ号、微信号、家庭住址、电话等。登录次数不足时影响借款学生提交续贷申请。

方式2、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提交材料:

1、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四、现场受理流程

1、审核证件、材料。

2、关注微信公众号:邹城助贷(zczd5237238)

3、助学贷款政策测试。

学生本人就贷款政策接受现场测试(请参考附件6),回答不合格者现场学习。如续贷时共同贷款人自己来办理,请学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接受测试。

4、采集信息,签订合同。

5、领取贷款合同、受理证明。

6、首次贷款人员需下载安装招商银行APP。

7、带好物品,离开现场。

本通知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消息”查阅。共6个附件如下:

附件1:注意事项

附件2:助学贷款政策介绍

附件3:助学贷款还款操作说明

附件4:还款示例

附件5:关于对部分助学贷款毕业生进行救助的说明

附件6:助学贷款政策现场问答示例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注意事项

1、【关于信息变更】专升本或考研学生,首次申请视为新生,再次贷款(含休学、服兵役、留级等)须带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休学证明、复学证明)及复印件1份,到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与还款计划变更,登录在线系统修改院系、专业名称后再提交贷款申请。信息变更可于申请贷款时一并办理。

对于已申请过贷款升学后不再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入学前进行就学信息与还款计划变更,否则利息由学生支付。如不变更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正常还款。

2、【关于毕业确认】学生毕业离校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具体由高校负责指导完成。

3、【关于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于服兵役人员贷款,建议提前还款,以免影响个人信用;申请学费补偿由学生向就读高校提交书面材料;到财政困难县或特殊教育学校连续任教满三年的毕业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可于每年的10月15日前向当地资助中心提交书面材料;申请还款救助的人员须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向资助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4、【关于领取材料】签订合同后,领取合同1份,贷款受理证明1份(远程办理的同学请自行打印)。将受理证明沿虚线剪下,入学后将上联交高校资助中心,下联由学生自己保管(含账户初始登录密码及支付密码)。

5、【关于公示】贷款受理结束后,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公示并公布投诉电话。公示内容包括借款学生姓名及其户籍所在村(社区)名称等。对公示发现的问题,应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学生有权谢绝其申请。高校在10月10日前录入信息,逾期未录入的视为自动放弃。

6、【关于到账查询】学生在11月下旬登录在线系统查询贷款审批情况。如合同状态显示为“正常”,表示贷款审批通过。所签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失败所签合同不生效。11月下旬贷款会陆续划拨到学生的贷款账户,2022年首贷的是开立招商银行账户。在高校划扣学费后,余额由学生自由支配。如支付宝余额显示为“0”,请在电脑端点击“查看”或查询“余额收支明细”。

7、【关于还款】毕业当年的8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学生不用支付利息。8月16日之后还款,利息由学生支付。还款请参考附件3。

8、【关于账户及密码】资助中心在录入首次申请贷款学生信息生成合同时,系统自动生成助学贷款账户(编号为CMB+XXX+18位证件号,代理结算银行为招商银行),此账户归学生个人所有,用于生源地贷款的发放和本息回收。

在签订合同后,下载招商银行APP。次日,在收到招行95555的短信后,打开APP搜索“助学贷款”,进入助学贷款专区绑定助学贷款账户,即关联账户编号,并绑定学生本人的一张借记卡进行实名认证(工、农、中、建、交、邮储、招行的借记卡都可以)。

2021年及以前申请贷款的学生使用支付宝账户;2022年及以后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使用招商银行账户。

9、【客服电话及常用网址】

国家开发银行客服95593

招商银行客服95555

支付宝客服95188

常用网址: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s://ipcrs.pbccrc.org.cn/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http://www.xszz.cee.edu.cn/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http://www.sdxszz.cn/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col/col26494/

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537-5237238

邹城市助学贷款微信公众号  zczd5237238  或  邹城助贷

附件2:助学贷款政策介绍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概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取得正式有效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在校生(高校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特别提醒:贷款有利息,按时还款守信用,逾期违约要担责!

(二)贷款对象

1、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科研院所)

2、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

借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经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条件的确定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般只有借款学生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不会书写自己姓名的人员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

8.失信人员不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

(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年度学费和住宿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

(四)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6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最长不超过22年。在校生相应缩短期限,按剩余就读年限加15确定。

(六)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国家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七)贴息、宽限期及还款计划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支付,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当年及毕业后的第2至第5年间为宽限期。如果贷款年限过短,会相应地缩短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需要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执行。本息还款时间为毕业后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八)违约责任

《借款合同》一经审批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如出现逾期、恶意拖欠等不良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申请车贷、房贷造成长期负面影响。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且可长期追溯。对于恶意违约的借款学生,本中心拒绝开具《非恶意欠款证明》。

附件3:助学贷款还款操作说明

方式一:支付宝还款(电脑端)

正常还款:即年度还款,毕业后每年11月1日-12月20登录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本年度应还本息。如忘记密码可拨打95593申请重置。12月20日前登录贷款时开立的支付宝账户将应还资金充值到“余额”,等系统扣款即可;或搜索“助学贷款还款”选择在线还款。合同到期年份的查询及还款时间为9月1-20日。

提前还款:第1步:每月(11月除外)1-15日登录在线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第2步:当月20日前完成还款操作。“余额”不足则还款失败,申请失效。

逾期还款:第一步:每月1-15日登录在线系统,查询应还金额(含罚息)。第二步:当月20日前还款。

正常还款和逾期还款不需申请。但不论哪种还款,系统均在21日后扣款,下月1日后登录在线系统查询还款结果。

支付宝还款(手机端)

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内(同上),登录任一支付宝账户,在首页输入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搜索,点击“在线还款”,录入支付宝账户和身份证号查询,然后根据提示还款。(提前还款须先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方式二:云闪付

1、学生本人手机端下载安装云闪付APP。

2、注册并绑定银行卡。

3、在首页搜索“助学贷款”,进入小程序。(可以在还款期内正常还款或逾期还款。还可以提交提前还款申请,进行提前还款,操作方便。)

方式三:通过代理结算银行APP还款

适用于2022年及以后使用招商银行账户的学生。网上申请的Ⅱ类或Ⅲ类账户不会影响贷款的发放与回收。

方式四:刷卡

学生或家长持1张银联借记卡、学生身份证号就近到任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卡还款,也可微信、支付宝还款。正常还款刷卡时间为毕业后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合同到期年份的刷卡时间为9月1-20日。提前还款或逾期还款刷卡时间为每月1-20日(11月除外)。

附件4、还款示例

某位大一新生2022年申请的一笔期限为17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制4年,还款计划如下:

时间

还本付息日

应还本金和利息

在校期间

---

无需偿还本金和利息

毕业当年即2026年

12月20日

本年度9月1日至12月20日的利息

2027至2030年(宽限期第2至第5年)

每年的12月20日

上一年度12月21日到本年度12月20日利息

2031至2038年

每年的12月20日

偿还利息+一年本金

2039年

9月20日

上一年度12月21日到本年度9月20日利息+剩余本金

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贴付。毕业后宽限期内只还利息。宽限期后偿还本息。最后一年结清本笔贷款。

附件5:关于对部分助学贷款毕业生进行救助的说明

救助对象及条件

一、死亡、失踪的毕业借款学生

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借款学生死亡、失踪证明以及居民户口注销证明。

二、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毕业借款学生

1.丧失劳动能力的借款学生,申请人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中一级至四级标准出具的对借款学生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2.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申请人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借款学生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书。

三、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毕业借款学生

必须于受灾当年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借款学生本人或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因灾导致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的相关证明。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

借款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需要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的条件,申请人提供相关医保报销凭证和病历复印件。

五、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力按期偿还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

1.毕业借款学生本人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且未就业或就业后收入低于国家(或本省)公布的贫困线的,申请人需持《扶贫手册》等有效证件办理。

2.毕业借款学生本人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还本宽限期后收入仍低于国家(或本省)公布的贫困线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借款学生本人户籍或居住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

救助原则

第一、第二类借款学生,原则上必须给予救助。第三、第四类借款学生,原则上优先给予救助。

救助标准

第一、第二类借款学生,可以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应还本息;后三类借款学生,只能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

国家鼓励被救助人待经济状况好转后,根据本人经济能力,全额或部分返还代偿资金,返还资金将全部存入省级中心还款救助资金专账,专项用于以后救助工作。

申请办理

1.符合救助条件的借款学生,申请人应携带证件及材料,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2.还款救助申请人可以是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重病等原因无法自行提交申请的,可由借款学生的亲属代为办理,代办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或授权书。(备注:借款学生是指成功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附件6:助学政策现场问答示例

1、助学贷款是否有利息?不按时还款是否影响个人信用?

答:有,影响。

2、就读大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 )支付。毕业当年的8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利息由( )支付。毕业当年的8月16日后还款,利息由( )支付。

答:国家财政。国家财政。学生或共同借款人。

3、如果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还款时间为毕业后每年的11月1日到( )月( )日,最后一年即合同到期年份为( )月1日至( )日。

答:12月,20日,9月,20日。

4、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 )年”。答:5

5、专升本或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如果想继续享受政府贴息,或者申请下一年度的贷款,如果贷款年限足够长,可携带( )到县资助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答: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6、贷款成功后,资金发放到学生贷款账户的时间是( )

答:11月下旬。

7、到资助中心刷卡还款,可以使用的银行卡类型是( )

答:银联借记卡(储蓄卡)。

8、目前还款宽限期是( )年,宽限期从毕业第( )年算起。如果贷款时间足够长,宽限期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答、5年,第1年(即当年),正确。

9、如需提前还款,可以在每个月(11月除外)的1—15日,登录在线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答、正确。

10、共同借款人如果不是父母,应是年满( )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答:18

11、合同未到期年份,如果是9月15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 )月20日。如果是9月16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 )月20日。

答:9,10

12、申请提前还款后,给还款账户充值的时间是还款当月的( )日前。

答:20

13、李明同学2021年考上了理想的4年制本科大学,因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了10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15年。

如果李明本科毕业后不再攻读学位,那么宽限期从( )年开始,( )年结束。按合同约定,第一次偿还利息的时间是( )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答:2025,2029,2025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