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3-12162 | 分 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8-17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清洁煤推广的目的是什么?
为减少劣质散煤燃烧直排污染,更好地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需进一步做好清洁煤推广工作。
二、清洁煤推广数量是多少?
根据有关镇街上报需求,2023年全市计划推广清洁煤5411.85吨。
三、推广的清洁煤质量标准是什么?
2023年推广的清洁煤为优质无烟块煤。其产品质量和包装符合《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GB34169—2017)“无烟1号”和《商品煤标识》(GB/T25209—2010)标准要求。
四、清洁煤补贴政策是什么?
2023年清洁煤价格补贴650元/吨(不含济宁市级补贴),推广经费70元/吨。按各镇街2023年清洁煤实际推广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超出计划部分,须经市政府批准,否则不予补贴。
五、清洁煤推广主要分几个阶段?
(一)开展动员部署(2023年8月25日前)
1.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推广工作。下达各镇街推广计划,明确任务分工。
2.各镇街结合实际,制定推广实施方案,下达各村居推广计划,签订各村居清洁煤推广目标责任书。
(二)定购配送(2023年8月26日—10月31日)
1.各镇街通过政府招标等方式,自主确定清洁煤供应企业,落实煤源。
2.组织开展定购,每户不超过2吨。
3.10月底前全部配送入户。
(三)安全检查(2023年10月15日—2024年3月15日)
1.宣传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应急抢救知识,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开展燃煤取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导整改。
3.加强燃煤取暖安全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审查申报(2023年11月1日—12月31日)
1.村居对每户清洁煤定购配送情况进行排查,向镇街报送清洁煤定购配送情况报告、定购配送清单及公示照片、购煤发票、质检报告等资料。
2.各镇街对各村居清洁煤定购配送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报送关于申请2023年清洁煤推广补贴的函。
(五)审核拨付(2024年1月1日—6月30日)
市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政府呈报《关于邹城市2023年清洁煤推广补贴资金的请示》。
政策解读:邹城市应急局煤炭科
联系电话:0537-5257216
政策原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2023年清洁煤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