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3-16397 分        类 经验交流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8-18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全方位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济宁市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邹城市对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安排,线上线下齐发力,全力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归集展示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完善制度,明确要求。一方面,对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卫生、教育、交通等8个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地工作,制定并公开邹城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为切实提高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质量,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与卫健、教育、交通等部门联手打造公开模板,下发操作指南,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并明确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指导与帮助,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发布,保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推进。

二是细化条目,集约公开。根据公开目录,梳理信息条目、凸显公开要素、合理布局信息发布,同时遵循全面、及时、便民的原则,优化专题设计,在市政府网站归集展示,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及广度,群众可以按领域、具体名称分类快速查找和获取所需信息,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同时,借助政务新媒体信息平台受众广、传播快的优势,推动信息公开“一站式”服务。全力打造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基础、政务新媒体为载体的公开服务平台。

三是三方联动,督导成效。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三方组成督导队伍,前往邹城市人民医院孟子湖院区、邹城市中医院、6家基层卫生院及邹城国运公交公司、客运站等地进行了线下查看、评估,通过询问工作疑难、与所在企业分管领导交换意见等形式,详细了解了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同时,要求公共企事业单位作为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树立“以公开促服务,靠服务求发展”的意识,使信息公开服务基层群众成为一项常态化新模式;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力促线下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三方共同努力,开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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