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11P/2023-03500 分        类 项目环评和验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08-23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山东水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盐酸储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23 发布日期:2023-08-2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水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盐酸储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水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盐酸储罐扩建项目

山东泰克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山东水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盐酸储罐扩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为扩建项目,选址位于济宁市邹城化工产业园幸福河路与富来路路口东200米路南(现有厂区内)。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306-370883-04-01-790939。项目新建200m³盐酸储罐5个,增加盐酸储存能力约1050t,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依托厂区现有办公、供水、供电、应急等公辅设施。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项目盐酸罐呼吸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外排废气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表5限值。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不新增员工,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碱液喷淋废水收集后回用于聚合氯化铝生产,不外排。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及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六、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排气筒规范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拟建项目应在罐区、生产装置、物料运输管线等主要风险源处设置在线监控、有毒有害气体、火灾等监测预警系统,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设置“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厂区现有450m³事故水池,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防护及应急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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