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566N/2023-11573 分        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8-07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学生优待政策(2023年度)

义务教育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分3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符合条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或省市区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一、现役军人子女。需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武装部或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相关材料;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二、其他。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久远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有效证件,还另需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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