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566N/2023-11572 分        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11-09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办法(2023年度)

落实省市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继续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入学就读。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签署日期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有效);(3)户口簿。

2.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有效);(3)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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