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1666X3/2023-03253 分        类 食品药品抽检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8-01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6号
发布日期:2023-08-01 发布日期:2023-08-09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邹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肉制品27大类89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检验机构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开展检验工作,共检出34批次不合格食品,存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邹城市乐行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居安家园分公司销售的火龙果氧乐果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述圣孔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绿豆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济宁市众志成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绿豆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山东兖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华重工食堂)使用的姜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山东兖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华重工食堂)使用的绿豆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使用的芹菜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家众百货超市出售的绿豆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凫山路明雨春超市出售的香蕉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创元商贸有限公司康复路便民店出售的山药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青青藤幼儿园使用的姜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述圣孔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黄瓜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田黄联华商贸有限公司出售的柑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田黄增新超市销售的豇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驿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百意商贸有限公司黄庙超市销售的黄豆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百意商贸有限公司黄庙超市销售的绿豆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盟舜烧烤使用的韭菜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牧阳人烧烤火锅店使用的绿豆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高老庄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利源嘉宴私房菜馆使用的绿豆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众之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孟龙家常菜馆使用的绿豆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开门红水饺部使用的绿豆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聚贤府餐饮店使用的绿豆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杨氏家常菜馆使用的绿豆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博贵百货超市销售的荔枝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利明烤羊腿店使用的绿豆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鲜鱼豆腐坊使用的姜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杨文勇水果蔬菜超市销售的豇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三人行餐饮有限公司欧陆商城店使用的鲫鱼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严厨老坛酸菜鱼菜馆使用的鲟鱼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邹城市红泥维杨餐厅销售的杂粮煎饼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御景城百邻汇生活超市销售的小饼(发酵面制品)国家标准规定。邹城市老满客粥店销售的农家野笋(酱腌菜)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5315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消费风险提示:选购食用农产品一定要选择具有法定经营资质的超市以及当地政府规划具有果蔬批发功能、远离污染源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一般情况下,在市场显著位置都有“公示牌”,公示市场主办方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及举报电话等信息。

特此通告。


附件:1.邹城市6月份食品抽检合格食品信息公示表.xlsx

          2.邹城市6月份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公示表.xls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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