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4117N/2024-04067 分        类 预警及应对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1-17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大雾天气灾害风险预警提示

邹城市气象台2024年01月17日10时52分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白天到夜间,我市全部镇街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局部能见度小于50米。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高度重视大雾、浓雾天气带来的公共安全风险,切实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得到最大程度保护。

二、增强预警监测,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加强分析会商,及时做好大雾浓雾天气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各类媒体渠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大雾天气预防措施建议,加强大雾防范常识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落实防御措施,积极有效应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气象情况,结合实际,及时把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落到实处。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做好大雾天气下的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及时对市政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路面巡逻和应急指挥,严防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加强大雾天气下水上作业安全监管工作,多举措防范水上险情事故发生。住建部门要加强对脚手架、塔吊等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防因浓雾天气视线不清发生坠落、坍塌事故。

四、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强化值班纪律意识,认真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要立足早准备、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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