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11P/2024-04106 分        类 他山之石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1-22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潍坊市昌乐县推行“订单式”靶向普法 畅通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发布日期:2024-01-22 发布日期:2024-01-22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近年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助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实现美丽天蓝、地绿、水清的目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坚实社会基础。

一是摸清法治需求,精准制定普法订单。坚持把群众关切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普法工作重点,提供个性化的“菜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讲座及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开展中小企业专题培训、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培训、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六五环境日、首个全国生态日、宪法日等普法活动10次,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普法前进行实地调研,针对铸造、涂装、印刷、塑料等主要产业链,制定行业普法“菜单”,总结企业易发的10大类37种环境违法行为、企业环境管理重点难点和惠企政策等,编制印发了《服务企业宣传手册》,在日常工作中下发企业,深入一线为企业答疑解惑,搭建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并肩治污的“桥梁”。目前已派发普法“订单”1000余张,覆盖300余家企业,满足不同企业多样化普法需求。

二是主动下沉服务,及时倾听企业诉求。组织10名执法骨干成立了普法服务志愿队,对志愿队成员进行了业务能力培训,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增强“人人都是普法员”的主责意识,推行执法人员全程说理式执法。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让“办案员”变成“服务员”,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诸多环境问题提供法律支持,累计开展活动5次,接待企业60余家,解决各类环保难题30余个。对辖区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重点涉水涉气企业不定时开展“下沉式”上门服务,做到企有所呼,我有所应,截至目前已走访企业600家,现场帮助企业解决废气治理、排污许可手续办理、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等实际问题300余个,同时帮助企业了解和掌握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先进治污技术。

三是创新普法方式,暖心送法入企入户。聘请专家,深入指导。邀请多名运维专家参与,既从法律法规角度更从专业技术角度对企业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给予指导帮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了一批难点问题。在具体工作中,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在对包装印刷行业帮扶中,对部分印刷质量要求不高的企业鼓励其采取源头替代的方式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同时也降低了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成本,对于目前不能完全实现源头替代的行业,帮扶人员根据行业污染物排放特点、结合当前较为成熟的治污工艺设备,提出切实可行的提升改造建议,在企业完成治污设施改造后进行后续帮扶检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线上+线下”普法齐发力,全面扩宽普法渠道,打造多样化的普法阵地,营造企业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丰富局微信微博新媒体平台宣传内容,把政务新媒体作为发出声音的重要渠道,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以案释法”、政策解读等普法推送700余条,被中共潍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表彰为潍坊市“法润鸢都·普法之星”优秀团队,被昌乐县司法局作为“八五”普法优秀团队事迹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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