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11P/2024-04202 分        类 项目环评和验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1-30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山东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浓缩饲料及液体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30 发布日期:2024-01-3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浓缩饲料及液体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浓缩饲料及液体饲料生产项目

和新汇峰(山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浓缩饲料及液体饲料生产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邹城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邹城市北宿镇宏泰路158-1号)。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308-370883-04-01-546095。项目租赁现有车间1座,新建生产车间3座,新上浓缩饲料生产线、液体饲料生产线,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环保等公辅设施。项目以外购麸皮、玉米粉、豆粕、复合菌等为原料,经投料、筛选、粉碎过筛、混合、杀菌、接种、发酵、制粒、分装等工序,年产浓缩饲料8000吨;以外购蜜糖、复合菌等为原料,经搅拌、灌装等工序,年产液体饲料3000吨。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洒水降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项目基础开挖、回填尽量避免在多雨季节进行施工,对产生的临时废弃土石进行及时的清运处理,尽量减少废弃土石的堆放面积和数量,减少水土流失。

二、浓缩饲料1号生产线投料、筛选、粉碎过筛、混合、成品分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浓缩饲料2号生产线投料、粉碎、制粒、筛分、成品分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2排放;液体饲料搅拌、储罐存储、灌装工序及浓缩饲料2号生产线接种、发酵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3排放。项目外排废气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喷淋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邹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邹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和砂石杂质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铁屑杂质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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