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涉水排污企业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4-01-31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各涉水排污企业: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动员倾力治水,各级各部门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各涉水企业认真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水污染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成绩来之不易,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保障春节期间全市水生态环境安全,确保白马河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现提出以下倡议:

一、健全环保制度  履行防控职责  

针对春节期间的生产规律和气温特点,抓好工段启停和节点保温等关键环节,保障治污设施正常运行,配备岗位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加大运行维护力度,加密巡查频次,严防节假日污染事故发生。建立污染治理设施巡查制度,对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排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达标运行。不得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需要暂停运行、闲置或者拆除、改造治理设施时,应提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二、依法依规排放  发挥监测效能

做好雨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排放污水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并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杜绝偷排或者违规排污。同时,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健全管理台账。重点涉水企业自动检测设施须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及时掌握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情况,出现异常问题立即报备并采取应急措施。

三、强化宣传引导  提高环保意识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法律意识,明确在生产经营中需要遵守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要利用宣传栏、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宣传,采取讲座、发放明白纸等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感谢您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节假日期间我局将持续加大重点涉水企业监管力度,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0537-5266876,积极帮扶指导企业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希望各企事业单位树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环保措施,履行环保责任。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努力为建设天蓝、水清、土净的美丽邹城贡献力量。恭祝龙年大展宏图,事业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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