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4117N/2024-03940 | 分 类 | 预警及应对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大雾天气灾害风险预警提示
发布日期:2024-01-04
发布日期:2024-01-04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邹城市气象台2024年01月03日17时36分发布大雾红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上午,我市所辖镇街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请注意防范。
为有效应对大雾天气对全市人民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大雾天气灾害风险防范。大雾天气造成近地面层能见度低,容易发生交通和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公安、住建、城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民航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滚动发布预报预警和安全风险提示,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避险技能,使社会公众及时获知有关预警信息和风险防范应对措施。
三、及时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和应急方案,落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及时掌握大雾影响的时段、路段和范围,做到快部署、快行动、严防范。要加强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根据有关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及时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要积极落实雾天交通事故救援联动措施,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救援、快速勘查、快速撤除现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系沟通,认真落实值班和带班制度,及时报送险情灾情,有力有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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