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6366J/2024-13551 | 分 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机构 | 峄山镇 | 成文日期 | 2024-10-26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峄山镇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管区、村,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扎实做好2024—2025年度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依据济宁市、邹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峄山镇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峄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峄山镇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建设生态秀美家园,根据我镇实际,特制订峄山镇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灭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科学防灭火知识培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加快补上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建设,营造浓厚防火社会氛围,筑牢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屏障,为新时代现代化强镇建设提供生态支撑。
二、任务目标
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严防死守管控火种进山”和“一旦有火情确保能够打早、打小、打了”的各项措施,确保核心区域森林不冒烟、确保全镇不发生有影响的森林火灾、确保扑救火灾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情带来的损失。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10月中旬前)。
1.工作会商和物资准备。定期开展工作会商,研判森林火险形势,及时转发省市预警信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完善应急预案,科学调整力量部署。镇储备25人、村居储备10人以上使用的灭火机具,并完成林火远程监控、防火器械、机具、车辆等的检修保养工作。
2.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召开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辖区内森林火灾形势,制定有效措施,研究部署本地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3.制发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预案、方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4.发布禁火令。广泛张贴市森防指办发布的禁火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时间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5.排查火灾隐患。森林防灭火重点村组织好清理与林区接壤的林边、地边、坟边和防火隔离带、旅游景区可燃物为重点的“五清”行动,全面排查治理森林火灾隐患。
6.强化宣传发动。各管区、村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向村民发放倡议书、明白纸(附件1-2)。组织开展防火宣传和文明祭祀教育“进学校、进集市、进村庄、进农户”活动,落实好上级宣传要求,即林区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一份责任书、林区周边村民逐户发放一张明白纸、中小学生及家长签订一份承诺书、进山入林路口设置一块以上固定宣传牌、进山入林沿路50米设置一个树标、林区村庄每村新设一批标语、村广播每天播放宣传录音、防火车辆每天巡逻宣传等。
7.修订预案,开展防灭火培训演练。在市级培训的基础上组织本辖区防火人员、护林员和村干部进行培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案修订,使预案要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防灭火演练,在防火期内分科目进行不少于3次演练,提升防灭火队员的战斗力。
8.优化网格卡点。完善相关网格建设,关键部位设置森林防火值班卡点,优化落实《邹城市森林防火值班卡点建设标准》《邹城市督导及迎查森林防火检查标准》,明确卡点值守人员和包保责任人人员及职责。
9.签订责任书。镇政府与管区、村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与林区生产、经营、施工单位和林区其他经营主体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与护林员签订合同书。
10.实施联防联控。进一步增强跨镇重点防火区域的镇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控协议,建立落实跨区域联动机制,做到信息互通、区域联防、工作联动。
11.严查野外用火。与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开展野外用火专项治理执法行动,严格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对失火放火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
12.做好应急准备。森林防火期内,防扑火队伍要处于战备状态,队员100%完成培训演练,100%在岗在位,器材装备维修保养到位,队伍根据要求实施靠前驻防。
(二)常态化防控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1.部门合力推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检修维护视频监控设施设备确保运行良好,加强野外农事用火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清理与国有林区接壤的坟边、林边、地边和防火隔离带、旅游景区可燃物为重点的“五清”行动,加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和宣传教育,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峄山派出所、风景区派出所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失火、纵火行为;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服务岗加强对群众文明祭祀的宣传和引导,全面推行绿色文明祭祀方式;教办定期开展学校学生森林防灭火主题教育,通过“小手牵大手”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党建办公室文化旅游岗督促旅游景区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2.严格火源管理。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举措。结合林长制,按照镇领导包管区、村,村干部包山头地块责任制,建立镇、村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山头地块管理全覆盖。重要进山路口设置固定森林防火检查站、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主要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宣传横幅。各村对属地私坟登记造册,对私坟集中区域和林区内坟墓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禁止在林区内烧纸钱、放鞭炮。
3.强化宣传教育。森林防火重点村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4个以上、喷刷永久防火标语10幅以上,各进山入林主要路口必须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进山道路两侧及路口等采取张贴树体标语、粉刷标语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村大喇叭、值守卡点扩音喇叭等开展高密度、全覆盖的防火宣传教育。实施“以案说法”,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发挥震慑作用,引导群众增强防火意识。
4.强化督导检查。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期内,镇组织专门人员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导,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不留死角,查找发现具体火灾隐患和细节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森林火灾隐患(限期)整改书,并督促整改落实。
5.强化值班值守。各管区、村严格值班备勤,执行24小时村干部带班制度,所有卡点落实到位,安排熟悉防灭火知识的专人值守,逢人必问、逢人必查,做好值班登记工作。在防火关键时间节点,对常出现火情、墓地集中等隐患大的地方,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加大流动巡查、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各村成立的防火预备队作用,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6.强化应急处置。落实护林员、村民组织在森林防火关键期每日巡山护林职责,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村居负责人,在组织扑火的同时上报镇办公室,镇办公室即刻组织扑救,并根据规定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三)重要节点战时机制阶段(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以及重大活动期间)。
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以及重大活动期间,根据需要启动森林防火战时机制,按照包保责任区域到岗到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日常巡护、24小时值班和人员队伍、设备工具等防扑火处置准备。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管区、村要充分认清森林防灭火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起责任。要严格实行支部书记负责制,亲自带头,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积极主动作为,避免应对不力,坚决清除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虚浮作风。要压实属地责任,打造“预防在村,扑救在村”的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体系,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二)坚持群防群治,从严火源管控。要全面开展林区禁火工作,动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渠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动员,深入推进宣传“五进”活动,做到妇孺皆晓、人人皆知。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祭祀,开展鲜花换纸钱、鲜花换鞭炮等活动,严禁上山祭拜燃放烟花爆竹和烧纸点烛等,要发挥好党员的带动作用,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防在林外。要加强执法打击,对不遵守防火禁火令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从严惩处。
(三)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万无一失。各管区、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村干部带班制度,靠前驻防,做好防扑火物资装备储备,接报火情后重兵出击,安全第一、科学扑救。森林防火战时机制阶段全面实行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
1.严防森林火灾 守护绿色家园—护林防火倡议书
2.森林防火明白纸
3.邹城市森林防火值班卡点建设标准
4.邹城市督导及迎查森林防火检查标准
附件1
严防森林火灾 守护绿色家园
—护林防火倡议书
森林火灾进入易发高发期,为有效遏制和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确保全市森林火灾防控到位,邹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意识,遵守规定。广大人民群众应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得在林区及周边烧田埂、烧地边草、野炊、吸烟和点孔明灯,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烧麦等农事活动,做护林防火的践行者,维护邹城每一片绿色。
二、创新理念,绿色祭祀。积极树立生态环保理念,遵守社会公德,服从劝阻管理,杜绝在林区、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爆竹、撒冥币等不文明行为,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以植树、鲜花、写诗赋词等形式寄托哀思,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新风尚,防止因祭奠活动引发森林火灾。
三、加大宣传,确保安全。自觉履行宣传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森林防火知识,避险常识,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做到森林防火人人皆知、主动尽责,避险知识人人掌握、科学自救。
四、加强监护,积极引导。加强对老年人、儿童、智障残障病人等特殊人员的监护,做好防范引导,谨防上述人员在林区发生不安全用火行为,养成良好习惯。
五、高度警惕,快速反应。受气候影响,今年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要高度警惕、快速反应,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为尽快灭火创造条件。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人人尽责!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让我们做护林防火的先行者,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严防山火、保护森林,用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伟大理念。让我们人人都积极行动起来吧,争做护林防火的好公民。
邹城市人民政府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0月
附件2
森林防火明白纸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为确保在防火期内不发生火灾,希望每一个公民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意识,时刻提高警惕,自觉自律,确保安全平稳的度过防火期。
一、在森林防火期内(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烧地边、烧杂草、垃圾等。
二、进入林区严禁带火种、禁止吸烟。
三、宣传和劝导身边的人,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四、祭祖扫墓提倡采用植树献花、压纸钱等文明祭祖方式,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用火。
五、加强对未成年人、痴呆人员、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员的监管,因监管不力,由监护人和监管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护林防火员及所有村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制止野外用火和破坏森林资源的一切行为,护林防火员要加强宣传巡查,严防火源入山。
七、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以下行为的将受到法律法规处罚:
1.《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第十七条:在森林防火期内,除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一)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二)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三)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四)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五)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二)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3.《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邹城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0月
附件3
邹城市森林防火值班卡点建设标准
一、值班时间
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二、人员和物质配备及要求
1.值班卡点配备集装箱或移动板房等基础设施。
2.风力灭火机1台,值班点人员熟练操作。
3.森林防火宣传彩旗1面。
4.宣传喇叭1台。
5.森林防火马甲1个/人,穿戴整齐。
6.对讲机1台,值班点人员熟练操作。
7.火种探测仪1台,值班点人员熟练操作。
8.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1个(固定的牌子或墙体刷的标语 )。
9.森林防火明白卡。
10.每个森林防火值班点至少有1人值守,值班期间不得脱岗,并做好值班管护记录。
附件4
邹城市督导及迎查森林防火检查标准
一、重点镇街层面(18个方面)。
1.镇街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情况。
2.与防火重点村居、景区森林防火责任书签订落实情况,森林防火责任网格建立情况。
3.镇街森林防火巡护人员队伍建设情况(是否建有、人员是否达到20-25人标准、防火期是否全部到岗)。
4.镇街财政2024年森林防火投入、2025年预算安排情况(是否列入财政预算、资金投入数额和拨付到位、是否满足防火工作需要)。
5.上级森林防火及森林抚育管护资金拨付到位和使用情况。
6.镇街森林防火物质储备库建设和风力灭火机、油锯、割灌机、二三号工具等储备情况(是否达到60平方标准、机具是否维护保养到位正常使用)。
7.镇街区域进山入林卡点设置、人员值守、智能卡口安装、火种收缴等情况(是否实现所有进山入林路口全部设置卡点、人员值守、杜绝带火进山)。
8.镇街林区周边、进山入林沿线及入口、林场景区周边等部位宣传标牌设置、防火公告张贴、标语口号悬挂等情况,森林防火码设置和使用情况,防火教育宣传情况。
9.镇街森林防火巡护人员装备配备情况。(是否统一着森林防火服装,是否实现风力灭火机、二三号工具、通讯设备、巡护车辆每人一套的标准)。
10.镇街森林防火巡护、宣传车辆配备和使用情况。
11.镇街干部森林防灭火划片包保督导情况。
12.镇街范围林区及周边公墓、坟地分布和管控情况。
13.镇街春节期间防火值班值守安排情况。
14.镇街森林防灭火培训、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和演练情况。
15.镇街火灾隐患排查情况(问题台账、整改进展)。
16.镇街近期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设备购置、人员配备、资金投入情况。
17.引导推广文明祭祀,杜绝上坟烧纸情况。
18.督导组需要核实落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村居层面(16个方面)。
1.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
2.护林员队伍、防火预备队建设情况(护林员队伍是否建有、人员是否达到500亩公益林1人)。
3.村本级森林防火投入情况。
4.上级森林防火及森林抚育管护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5.村级森林防火物质、机具储备使用情况。
6.护林员队伍交通工具、防火机具、防火臂章等配备情况。
7.森林防火通告、明白纸发放和教育引导村民禁止上坟烧纸情况(是否所有农户全覆盖)。
8.村内公共场所、沿路、林区周边和大喇叭、微信群等森林防火教育宣传情况。
9.林区周边、进山入林路口检查卡点设置、人员值守情况。
10.与国有林场、景区等森林防火联防联控情况。
11.本村范围或邻近区域公墓、坟地分布和管控情况。
12.村内特殊人群看护管控责任落实情况。
13.节日期间防火值班值守安排情况。
14.护林员培训教育管理情况。
15.火灾隐患排查情况(问题台账、整改进展)。
16.督导组需要核实落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