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凡燕诉邹城市百悦服装店劳动争议(邹劳人仲案字〔2024〕第833号)答辩、开庭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30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城市百悦服装店:

本委已受理张凡燕诉你单位邹城市百悦服装店支付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邹劳人仲案字〔2024〕第833号)。申请人张凡燕仲裁请求如下:1.因被被申请人辞退,要求被申请人赔偿失业金3000元。2.被罚款200元,被申请人拖欠2024年9月3天的工资300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现本委定于2024年12月6日上午9时在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二楼2208室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5213823


邹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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