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11P/2024-13513 分        类 项目环评和验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11-11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邹城润时风电有限公司时代绿能邹城市大束镇90MW风电项目、邹城润时风电有限公司时代绿能邹城市张庄镇-城前镇7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1 发布日期:2024-11-11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邹城润时风电有限公司时代绿能邹城市大束镇90MW风电项目、邹城润时风电有限公司时代绿能邹城市张庄镇-城前镇75MW风电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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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润时风电有限公司时代绿能邹城市大束镇90MW风电项目、

山东金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邹城润时风电有限公司时代绿能邹城市大束镇90MW风电项目总投资70707.03万元,风电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7°7'13.305''~117°11'59.895,北纬35°25'15.826''~35°28'23.387''之间,涉及大束镇、张庄镇2个镇域。项目已取得《关于时代绿能邹城市大束镇9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审服企投〔2024〕31号)。项目为新建项目,设计安装13台单机容量为6.7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87.1MW,配套建设13台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检修(施工)道路等。经审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临时占地;施工前对占地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禁止捕猎周边野生动物,减少施工对动物扰动;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严禁施工产生的废渣、废水排入周边水域;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沿线地形、地貌情况,将临时防护措施、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重点保护施工前剥离的表层熟土,便于后期植被恢复或复耕。编制完善的水土保持方案,施工结束后恢复及时复耕。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围挡,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三、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或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的喷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设置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制定合理的行车路线和运输方案,尽量避开敏感目标;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风电机组选用采用隔音防震型,变速齿轮箱为减噪型,风机舱内表层贴覆阻尼隔声材料,叶片用减速叶片等技术的低噪声设备,经过距离衰减和基础减振降噪,保证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少量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剩余运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点;生活垃圾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点。废风机叶片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或处置;废机油、箱变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公司《时代绿能邹城市张庄—城前75MW风电项目》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属于豁免类危废,混入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相关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2

邹城润时风电有限公司时代绿能邹城市张庄镇-城前镇75MW风电项目

山东金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邹城润时风电有限公司时代绿能邹城市张庄镇-城前镇75MW风电项目总投资58045.42万元,风电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7°11'58.330''~117°16'27.731'',北纬35°22'46.926''~35°24'33.771''之间,涉及张庄镇、城前镇2个镇域。项目已取得《关于时代绿能邹城市张庄镇-城前镇75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审服企投〔2024〕32号)。项目为新建项目,设计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6.7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67MW,每台机组配套安装1台箱式变电站,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临时占地;施工前对占地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禁止捕猎周边野生动物,减少施工对动物扰动;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严禁施工产生的废渣、废水排入周边水域;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沿线地形、地貌情况,将临时防护措施、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重点保护施工前剥离的表层熟土,便于后期植被恢复或复耕。编制完善的水土保持方案,施工结束后恢复及时复耕。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围挡,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三、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升压站配套建设1座0.5m3/h地埋式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调节池+初沉池+A/O+二沉池+消毒”处理工艺,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 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及道路洒水,非绿化季中水暂存于储水池。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设置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制定合理的行车路线和运输方案,尽量避开敏感目标;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风电机组选用采用隔音防震型,变速齿轮箱为减噪型,风机舱内表层贴覆阻尼隔声材料,叶片用减速叶片等技术的低噪声设备,经过距离衰减和基础减振降噪,保证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风机叶片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或处置;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铅酸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属于豁免类危废,混入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相关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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