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2357P/2024-13581 | 分 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14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将军堂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将军堂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0537-5346283;电子邮箱:zc5346283@163.com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1.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将军堂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文本.pdf
2.《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将军堂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附专家名单).pdf
3.《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将军堂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说明.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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