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市财政局 聚力保障民生 彰显财政温度
发布日期:2024-11-07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11月7日,邹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邹城市财政民生保障方面的有关情况,并就保障困难群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对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等问题回答媒体提问。邹城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媒体记者及部分市民观察员参加。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是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压舱石”。近年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改革发展统筹兼顾、提标扩面同步发力、投入管理齐头并进,支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效果逐步显现,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初步建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更加完善,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不断健全,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人民生活“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稳定器”的功能。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民生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力统筹财政资金,持续推动民生政策提标扩面。2024年全市财政统筹安排各类社会保障资金23.5亿元,1-10月份,社会保障方面资金支出19.77亿元,占年初预算安排的84%,着力推动社会保障事业提质增效。下面我就具体情况向大家做一个介绍。

一是严守社保基金安全,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市财政局始终把社保基金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效益,认真管好用好每一笔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赔、困有所解。通过建立财政、经办机构和开户银行三方对账机制,加强社保基金资金安全管理。做好社保基金月报、季报填报,确保完整性和科学性,准确反映基金日常执行和收支结余情况,科学统筹各项社保基金收支,确保各项保险待遇按时支付。推进制定全市社保基金预算编报绩效考核办法,将社保基金计划与预算契合度、预计执行数与当年决算契合度等问题,作为绩效考核因素。设定绩效评价指标,以资金管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为抓手促进资金分配更加规范合理、基金使用合规合法、基金监管及时有效,切实提高全市社保基金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困难群众帮扶,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社会救助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实现困有所助目标,会同民政部门建立健全生活困难人群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年来,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补贴标准不断提高,重点突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保障低收入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严格执行山东省关于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1-10月份,全市共拨付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城乡孤儿和困境儿童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94亿元,保障了3.5万名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不断完善残疾人福利服务政策,支持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等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力支持稳岗就业。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压力,财政部门始终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围绕实现劳有所得目标,严格落实各类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把支持稳定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来抓,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千方百计稳就业、用心用情保民生。2024年,面向城乡低收入人群、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安排专项资金1.62亿元用于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保障了1.02万个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助和社保补贴,充分发挥政府兜底安置就业职责,促进充分就业和有效增收。

四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助力健康邹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人民健康,这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础”。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重点支持基本医保、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全力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预算安排经费4.4亿元,用于加强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基本药物补助、疾病预防控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疗救助、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基层医改补助和计划生育等政策的落实,促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今年3月份,市财政局和卫生部门共同迎接了国家财政部、卫健委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邹城市代表山东省迎接了现场评价任务,取得了全国第三名的优异成绩,获济宁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

五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做实拥军优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足额安排预算,加大保障力度,支持优抚安置工作顺利实施,助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健康发展,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给予定期抚恤补助。截至目前,拨付优抚、优待和医疗补助等资金1.03亿元,助力解决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其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优待,体会到社会尊崇。

实现财政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强化服务意识,聚焦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认真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也恳请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提出更多的意见建议,推动财政社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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