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2357P/2024-14238 分        类 征地批准文件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11-07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邹城市2024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1-07 发布日期:2024-11-0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邹城市2024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申请文件

邹城市2024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呈报申请书

(邹政土呈字〔2024〕23号)

用地面积(公顷)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

用地

总计

合计

其中

耕地

集体

0.8159

0.8096



0.8159

国有

0.7226

0.4654



0.7226

总计

1.5385

1.275



1.5385

土地

所属

邹城市钢山街道汪家庄村,大束镇梭庄村、麻疃村、黄疃村,邹城市土地储备和规划事务中心。

批复意见

同意将邹城市上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征收上列集体土地0.8159公顷,总计土地1.5385公顷。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主送

济宁市人民政府

抄送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曲阜市人民政府。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