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2357P/2024-14238 | 分 类 | 征地批准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邹城市2024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1-07
发布日期:2024-11-0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邹城市2024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 ||||||
申请文件 | 邹城市2024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呈报申请书 (邹政土呈字〔2024〕23号) | |||||
用地面积(公顷)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 用地 | 总计 | ||
合计 | 其中 耕地 | |||||
集体 | 0.8159 | 0.8096 | 0.8159 | |||
国有 | 0.7226 | 0.4654 | 0.7226 | |||
总计 | 1.5385 | 1.275 | 1.5385 | |||
土地 所属 | 邹城市钢山街道汪家庄村,大束镇梭庄村、麻疃村、黄疃村,邹城市土地储备和规划事务中心。 | |||||
批复意见 | 同意将邹城市上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征收上列集体土地0.8159公顷,总计土地1.5385公顷。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 |||||
主送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
抄送 |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曲阜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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