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4-14278 | 分 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文 号 | 邹政发〔2024〕7号 | 废止日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邹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9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24年4月8日,市政府公布了《邹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市市场监管局承办的《邹城市标准化创新发展实施办法》《邹城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邹城市标准化从业者职业技能认定办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济枣高铁大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项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邹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市文化和旅游局承办的《关于促进全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市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邹城市关于开展服务业“攀登进阶”行动的实施方案》决策事项纳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邹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调整后).docx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邹政发〔2024〕7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邹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PDF版】邹政发〔2024〕7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邹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