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2357P/2024-14252 | 分 类 | 征地批准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3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2024年第30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2-03
发布日期:2024-12-03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邹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邹城市2024年第30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邹政呈〔2024〕5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邹城市城前镇北王村集体农用地2.9981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越峰村集体农用地0.3951公顷(其中耕地0.1159公顷)、东康王村集体农用地0.3747公顷(其中耕地0.37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使用2024年度邹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附件:邹城市2024年第30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地类面积表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邹城市2024年第30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地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 ||||||
地块名称 | 权属单位 | 权属单位 | 总面积 | 农用地 | ||
其中耕地 | 林地 | |||||
地块1 | 城前镇北王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 | 2.9981 | 2.9981 | 0 | 2.4947 |
地块2 | 城前镇越峰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 | 0.3951 | 0.3951 | 0.1159 | |
地块3 | 城前镇东康王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 | 0.3747 | 0.3747 | 0.3747 | |
合计 | 3.7679 | 3.7679 | 0.4906 | 2.4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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