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1666X3/2024-14232 分        类 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12-03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份食品违法案例通报
发布日期:2024-12-03 发布日期:2024-12-03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布12月份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邹城市张国庆百货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于202443日从邹城市黄敏批发中心处购进老干妈香辣菜20袋,购进价格1.5/袋,销售价格2/袋,超过保质期后售出1袋,剩余9袋超过保质期的老干妈香辣菜未售出;当事人从邹城市南关开发区626号购进羊肉串风味调味面制品2包(30/包),购进价格10/包,当事人对该食品进行拆包零售,零售价格0.5/袋,超过保质期后售出1袋,剩余18袋超过保质期的羊肉串风味调味面制品未售出。涉案产品货值金额27元,违法所得2.5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规定的情形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老干妈香辣菜9袋和羊肉串风味调味面制品18袋;2.没收违法所得2.5元;3.罚款5000.00元。罚没款合计5002.5元。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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