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1383XM/2024-10017 分        类 部门(镇街)文件
发布机构 凫山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2-28
文        号 邹凫街发〔2024〕3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邹凫街发〔2024〕3号关于在全街道开展2024年度自备井封停及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信息来源:凫山街道 浏览次数:

各管区、社区、新区、街道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一直开展自备井封停及规范整治工作,街道根据全市的工作要求,自备井封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自备井封停及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邹水字[2024]4号)的文件要求,决定2024年继续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自备井封停及规范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体及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是本次自备井排查及整治提升工作主体。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本辖区内的所有非农业自备井(包括农产品冷藏储存等需要缴纳水资源税的自备井)排查及整治任务。

封停及规范整治原则:

在前期各社区对本辖区内自备井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确定需要封停或规范整治的自备井名单。按照先易后难、先通水后封井的原则,有序开展工作。

1、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能满足用水需求的自备井一律封停。

2、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内的无取水许可证的自备井一律封停。

3、实现集中供水并能够满足工业用水水源需要的已建工业园区内的自备井一律封停。

4、未按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或者供水的,限期整改,依法处理。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2024年2月5日-3月27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社区全面排查自备井取用水情况。对已经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要认真核查是否按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是否按照规定缴纳水资源税;是否符合节约用水要求;取水工作和取用水管理台账是否完善等;对排查发现的无证取水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建立排查台账,台账内容要包括自备井位置、经纬度、井深、周边公共供水管网到达情况等内容。

相关排查台账填写附件,并形成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包括自备井排查情况、目标任务以完成时间等内容。附件及整改方案于2024年3月27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盖章报街道水利部门。

(二)集中整治(2024年3月28日-10月27日)

各社区按照制定的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符合办理取水许可条件的,限期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纳入规范管理,对需要封停的自备井,具备条件的即时封停,封停过程中,要采取自行封停与强制封停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有序推进。先由取用水户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自行封停,再由公共供水企业统一进行封停。要严格执行封井相关技术标准,采用洁净泥球或者混凝土进行封停,严禁用建筑垃圾等不洁材料进行回填,避免造成地下水污染;工业园区要按照区域水资源论证或规划论证批复的水源方案,及时制定供水方案,落实集中供水。集中供水实现后,工业园区内的自备井全部进行封停。

(三)督导评估(2024年3月1日-11月15日)

街道将采取现场检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对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情况进行排名,提交主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批示。对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果突出的社区进行给予通报表扬,对在工作中被动应付、数据不实、弄虚作假的,将提交街道,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组成工作专班,抓好本辖区的具体落实。

(二)各社区做好工作宣传,政策解释和群众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全程从严督查。为确保本次排查及整治工作成效,街道将进行督导,并进行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街道将进行约谈。


凫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8日

邹凫街发〔2024〕3号凫山街道关于在全街道开展2024年度自备井封停及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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