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60915/2024-05479 | 分 类 | 他山之石 |
发布机构 | 市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优化用水报装环节。按照营商环境“获得用水”指标评估工作要求,企业申请用水报装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获得用水用气”服务的通知》(黔建城通〔2021〕48号)文件执行,为受理答复、设计施工和验收供应3个环节。涉及占掘路行政许可事项按照中共正安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执行。
(二)优化用水报装完成时限。压缩办理时限,报装不含设计、施工等专营企业不可控时间情况下,用水报装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
(三)压缩报装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用水报装服务指标,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取消原报装业务需要的6项材料,真正实现“零材料”办理。
(四)降低用水报装成本。用水报装申请办理“零费用”,主要是针对县城外线连接工程不超过30米的“获得用水”报装企业为零成本。报装前对用户一次性告知所有事项,提供预约上门、解答咨询、前期咨询等相关服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城镇水电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1〕117号)》文件“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规定。获得用水报装红线外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实施范围:县城供水管网覆盖内,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由政府补贴,纳入经营成本,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含计量装置费)。
(五)多渠道开展用水报装服务。建立“用水报装设计及工程施工单位”名录库对外公示,为企业提供用水报装设计及工程施工服务咨询服务,解决企业找不到用水报装设计单位及工程施工队等问题,名录库设计、施工单位仅供企业选择,企业可在库外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用水设计及工程施工,严禁向用水企业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对接云上贵州等大数据管理公司,构建自下而上,集用水报装、缴费、用水维护等一体的“一网一平台”,充分利用已开通的“正安供水”微信公众号、贵州省政务网工改系统网络报装平台、“正安供水”微信小程序及电话等多渠道进行网络报装,多渠道报装平台全流程网上办理报装申请与主动上门服务相结合,实现报装“零材料、零跑腿、报装红线外零费用”,让用户省心、省力、省钱。
(六)靠前服务,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全力推行网格负责制,营业大厅以及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推行“保姆式”帮办代办、企业“一对一”服务,用户只需要拨打热线电话0851-26421454就可以报装用水,同时报装事项实行全过程跟踪,及时跟紧办理进度,对安装时所需领取的材料环节新增了“材料领取绿色通道”,实现单户报装最短0.5个工作日内通水提供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