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89P/2024-07742 | 分 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机构 | 看庄镇 | 发文日期 | 2024-03-13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各企业:
根据省和济宁市、邹城市《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的精神,经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看庄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看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看庄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最大限度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邹环委办{202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看庄镇区域内出现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强化减排;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三、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管区负责人任成员的看庄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看庄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环保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环境空气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各管区、村、部门、各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的重点污染源应急监管措施。
四、部门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处置的有关问题,作出决策,下达指令,并视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协调调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力量和资源,指导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根据重污染天气的变化趋势与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行动并适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负责重污染天气的信息发布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预测预警和应急行动意见,执行领导小组决定;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召集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综合指导各成员单位和各村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适时修订《看庄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镇党政办负责传达发布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保障应急车辆的正常使用;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车辆采取停驶措施。
2、镇纪委监察室负责成立督导检查组,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行政监察,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镇经贸委负责完善和细化工业减排措施,督导检查工业企业按照不同预警级别落实限产、停产措施情况。
4、镇环保组负责加大企业排污查处力度,督导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限产、停产;督导企业实施厂区内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负责向邹城环保局报告预警、应急响应情况。
5、镇教办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制定中小学停课专项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落实。
6、镇卫生院负责重污染天气相关应急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开展防控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影响等方面的知识宣传。
7、镇环卫组负责加大本辖区主要道路的清扫和冲洗保洁力度,查处建筑渣土、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撒漏污染及私拉乱倒建筑渣土、生活垃圾和焚烧垃圾行为。
8、镇村镇组负责查处占道露天烧烤和未经审批私设建筑围挡及围挡不规范的行为,负责施工工地、堆场和建材的扬尘管理。
9、畜牧组负责养殖企业粪便的露天堆放,加强对气味排放的监管。
10、镇农技组、各管区负责禁止农作物秸秆违规露天焚烧检查,查处本辖区焚烧树木落叶等行为。
11、镇应急工作组、看庄派出所负责严查烟花爆竹的“三违”行为。
五、应急预防
(一)日常预防措施
1、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2、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洁净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
3、深化扬尘控制和面源污染管理。强化施工扬尘监管,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推进堆场扬尘综合管理,加强绿化建设,加强秸秆禁烧环境监管,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
4、采暖期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废气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限制生产,且限制生产期间不得超标;限产后仍然超标的企业,应当责令其停产治理。
5、全面加强监测、监控和联动能力建设,重点企业环境监测平台系统应24小时值班,使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得以实时监控,确保环境安全。
(二)冬季采暖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措施
采暖期间废气排放浓度严重超标的企业限产,限产后仍严重超标的企业停产治理。
(三)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
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各管区、村根据辖区内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和社会敏感度,列出应急响应优先次序,负责应急管理培训,并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原则上每年采暖季之前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情况,演练后及时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措施和机制。
六、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预警Ⅲ级)、橙色预警(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预警Ⅰ级)。
1、黄色预警(预警Ⅲ级):预测日 AQI>200 或日 AQI>150 持续 48 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橙色预警(预警Ⅱ级):预测日 AQI>200 持续 48 小时或日 AQI>150 持续 72 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红色预警(预警Ⅰ级):预测日 AQI>200 持续 72 小时且日 AQI>300 持续 24 小时及以上。
(二)预警预报达到预警等级时,由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报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发布。
(三)预警机制接到预警通知后2小时内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方案,每12小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进展情况。
七、响应措施
(一)小微涉气企业。对于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组分单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无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污染物年排放总量 100 千克以下的企业(对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应按上述要求以日核算排放量),在满足城市总体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不采取停限产措施。
(二)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当组织制定“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载明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据此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对生产工序简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全厂停产、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公示牌”。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对不可临时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应当依法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并能够提供一年以上的数据记录,同时应根据季节特点指导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当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在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要提醒企业自觉在污染防治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需要安全监管部门审批的,必须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坚决防止施行强制措施产生安全隐患
(四)PM2.5重污染分级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1)公众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
移动源减排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新能源及国六标准以上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禁止通行;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
其他减排措施。加大对全镇六家加油站监察力度;全镇范围限制燃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未按国家、省、市要求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2、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停止举行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合理调整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移动源减排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新能源及国六标准以上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禁止通行;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
其他减排措施。加大对全镇六家加油站监察力度,同时各加油站要做好日常油品储备,应急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油品装卸;全镇范围限制燃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室外作业环节;对未按国家、省、市要求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3、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弹性教学等措施。接到红色预警且 AQI 日均值达到 500 时,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合理调整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红色预警减排措施。
移动源减排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新能源及国六标准以上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禁止通行;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红色预警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
其他减排措施。加大对全镇六家加油站监察力度,同时各加油站要做好日常油品储备,应急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油品装卸;全镇范围限制燃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室外作业环节;对未按国家、省、市要求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八、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
九、信息报送
领导小组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次日,向市应急工作小组报送前一日预警和应急响应情况,在应急响应终止 3 个工作日内对当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情况,应急响应情况,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十、应急保障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执行是一项常年性的工作,且具有工作量不确定的特点,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或慢作为不作为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对企业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要求、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看庄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看庄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雁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王 彬 人大主席
朱 勇 党委副书记
武仲祥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夏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巩 轲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为科 党委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李艳玲 人大副主席
宋令华 副镇长
张岚翔 副镇长
苑举立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冯保华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付令国 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付德纲 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付 春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吴本防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刘 铭 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王宪水 财政办公室主任
刘 耀 党政办公室主任
赵崇洋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赵 勇 环保工作组组长
许开峰 村镇工作组组长
程 强 环卫工作组组长
王 刚 农技工作组组长
王 慧 经贸工作组组长
苏志红 畜牧工作组组长
郑凤滨 林业工作组组长
湛 磊 水利工作组组长
李 明 看庄派出所所长
杨 华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 威 镇司法所所长
周 琳 镇教办主任
吴雪峰 看庄卫生院院长
焦庆伟 市自然资源局峄山国土所所长
董萧楠 峄山供电所所长
常 军 夏看管区书记
宋轩如 尚庄管区书记
刘 涛 王楼管区书记
屈 海 付楼管区书记
张 磊 看庄管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境保护办公室,付令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