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鼓励工会会员参与各项工会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14 信息来源:北宿镇 浏览次数:

为全方位调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力量,积极参加全国、省市总工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弘扬职工之间的团结协作和责任担当精神,进一步凝聚合力、提高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结合北宿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以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为主体,号召全体工会会员积极参加各级总工会举办的各项(含总工会网络平台)活动。细化奖惩措施,采用积分(满分100分)工作机制,年底进行评先树优。对工会会员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参与奖,对工会组织设立优秀组织奖,并给予相关奖励。评选过程中,由各单位工会择优推荐、上报,北宿镇总工会汇总、核实,按积分高低依次排名,并评选各类奖项。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由北宿镇总工会办公室统计积分,12月底前截止,每年为一个活动周期。每年12月由北宿镇总工会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完成评选活动。

三、评选细则

1、参加邹城市总工会举办的每月领取生日蛋糕活动,中奖者加10分,参与者加5分。此项活动为随机抽奖,中奖率高。

2、积极参与邹城市总工会举办的相亲鹊桥联谊会等相关活动,报名参与者加5分。

3、积极参加邹城市总工会举办的各项知识答题竞赛活动,中奖者加10分,参与者加5分。此项活动为邹城市总工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答题活动,随机抽奖、中奖率高。

4、积极转发各级总工会的工作视频、新闻、评选活动(个人及单位评选)等宣传内容,参与转发、评选、点赞的会员加10分。由所在单位工会统计汇总积分并上报。

5、根据邹城市总工会大数据平台反馈,参加各项活动次数较多的会员,被各级领导充分认可、择优推荐的会员加20分(此项最高可追加至30分)。

6、基层工会、企业工会,组织本单位会员积极参与各项工会活动并发挥职能作用,被我镇党政主要领导认可、推荐的工会组织和会员加10分(此项最高可追加至20分)。

7、积极完成邹城市总工会、北宿镇总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加15分,一般的加5分。

8、辖区内工会组织、工会会员,存在对工会工作或参与活动不积极、不主动、不履职等情况,酌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约谈。


中共北宿镇委员会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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