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1666X3/2024-08131 分        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3-18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杜召焕百货超市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发布日期:2024-03-18 发布日期:2024-03-18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公示时间

邹市监处罚〔2024〕27号

邹城市杜召焕百货超市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当事人在未取得“日照绿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其他绿茶包装到印有“日照绿茶”的包装罐中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焕

身份证号码:3708*****4247

*焕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绿茶2罐;
2.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
3.罚款1500.00元;
罚没款合计1600.00元。  

20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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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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