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聚焦“三个强化” 推动河湖治理“有能有效”
发布日期:2024-03-19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近年来,我市坚决扛起“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统筹协调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保护和治理,扎实做好治水兴水文章,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生态环境支撑。

一是强化水生态系统化修复。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根据村庄污水管网情况及适地条件,通过配置或升级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污水处置设施运营维护等有效措施,实现农村污水的有效治理和长效管控,累计完成534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采取截污控源、生态修复、增氧曝气等措施,完成21处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建立并落实了二维码实时监管制度,确保实现动态清零。开展大沙河水生态综合修复,投资9600万元实施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了生态透水拦沙坎9条、2处表流人工湿地共计350余亩,实施河内清淤及岸坡修复治理共计550亩,实施人工增殖放流净水型鱼类近40万尾,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自净能力显著提升,水环境质量由劣Ⅴ类跃升至Ⅲ类,水生植被覆盖度由58.5%提升至85.6%,成功入选第一批省级美丽河湖。

二是强化水源地规范化保护。为确保全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综合研究,制定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为农村一体化集中供水及单村、小联合供水水源井划分了水源保护区。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标牌树立工作,总投资196万为全市42处农村饮用水源地140眼水井周边道路和沿线显眼处设立水源地保护区界标和责任公示牌,共计树立界标496块、水源宣传牌124块、交通警示牌18块。同时,明确专人管护水源地,签订水源地保护责任书,实行责任化管护,加大水源保护宣传,发放张贴水源地保护相关宣传资料,增强群众保护水源地的自觉性,持续开展水源地巡查监管,确保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让百姓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三是强化水环境精准化监管。构建市、镇、村三级全覆盖的河湖长组织体系,明确市级河湖长8名、镇级河湖长232名、村级河湖长499名,739名河湖长信息全部录入管理系统,覆盖全市所有河流湖泊。实行“线上+线下”双线监管,实现执法检查不留死角,充分发挥3个河湖水质自动监测站“线上千里眼”作用,实时监测河流水质,发现异常值第一时间处置解决,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各级河湖长使用巡河APP开展日常巡河巡湖,实行“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制度,编制《邹城市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应急方案》,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科学有序高效预防和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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