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89P/2024-12605 | 分 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机构 | 看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4-03-20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深入推动市委、市政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发现和解决涉及水生态方面问题,提升水务支撑和保障能力,有效推进我镇农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全面排查、治理、管护工作落实,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现场巡查、问题查摆、信息反馈、整改落实"闭环管理,持续保持农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推进动态清零,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发挥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看庄镇2024年“三重”工作清单任务,其中,黑臭水体是重中之重,为达到2024年彻底消除镇域内黑臭水体,特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排查,并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二、责任落实
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管护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的原则,镇、村是农村黑臭水体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管护等工作负总责,镇、村并抓好各项工作实施。
镇、村两级要认真落实《济宁市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管理和长效管护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村级一周不少于一次现场巡查,镇级一旬不少于一次现场巡查,重点放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镇、村两级履职尽责,牵头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排查整治
1、排查整治范围
村居辖区内所有重点区域水体,主要包括主要道路两侧、村庄周边1 公里范围内、生活污水收集池和处理站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形成问题台帐。
2、现场排查应重点查看以下内容:
(一)水体是否有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水体颜色变化);
(二)坑塘、沟渠是否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三)塘底、渠底是否存在明显黑臭淤泥;
(四)水面、岸边是否存在漂浮物、垃圾等;
3、巡查要求:村级责任人在巡查任务结束当天,应及时、准确记录、上报巡查情况,建立统计台账,跟踪问题整改落实。
4、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时整治。整改完毕后重点关注防止出现反弹。
四、日常管护目标
1、动态清零: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排查、治理同步推进, 村居开展常态化、动态排查,每月村自查及群众举报反馈新增疑似农村黑臭水体情况,及时开展核查整改销号,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发现一条、纳入清单一条、治理销号一条、落实长效机制一条” 。
2、确保已治理的黑臭水体保持治理成效,水面无垃圾、浮萍、枯树等漂浮物,岸边及四周整洁卫生,无垃圾、秸秆、枯树等杂物,水质不出现反弹,公示牌不缺失,并做好巡查记录台账;确保“水清、岸绿、景美”的优美水生态效果得到长期保持。
五、责任追究
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所属村庄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底考核,及时开展回头看,建立严格的考核奖励机制,特别是在上级专项督察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村居,严肃问责。
看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