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3-22 信息来源: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

二、办理依据

列明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三、承办机构

山东省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五、办理条件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具体条件。

六、申请材料

车属公司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济宁地区必须盖红章)。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无道路运输证车辆需另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车属为(个人)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车属地区邮政编码。

2、车辆行驶证、营运证和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3、扬撒、抛撒需要提供照片(违章和消除违章照片各一张)。

4、改型车辆需要提供照片(违章和消除违章照片各一张)。

备注:必须驾驶员亲自来办理!!!

七、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明确承诺期限。)

八、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听证权、陈述和申辩权等。

九、救济渠道

向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十、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5263111

投诉电话:5263199

信函投诉:邹城市交通运输局法制办313房间。

十一、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5263164

办公地址:邹城市岚济路3685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夏季)8:30-12:00 13:30-17:30(冬季)

十二、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邹城市岚济路3685号

电话咨询:5263164

信函咨询:邹城市岚济路36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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