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3-22
信息来源: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
二、办理依据
列明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三、承办机构
山东省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五、办理条件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具体条件。
六、申请材料
车属公司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济宁地区必须盖红章)。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无道路运输证车辆需另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车属为(个人)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车属地区邮政编码。
2、车辆行驶证、营运证和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3、扬撒、抛撒需要提供照片(违章和消除违章照片各一张)。
4、改型车辆需要提供照片(违章和消除违章照片各一张)。
备注:必须驾驶员亲自来办理!!!
七、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明确承诺期限。)
八、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听证权、陈述和申辩权等。
九、救济渠道
向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十、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5263111
投诉电话:5263199
信函投诉:邹城市交通运输局法制办313房间。
十一、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5263164
办公地址:邹城市岚济路3685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夏季)8:30-12:00 13:30-17:30(冬季)
十二、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邹城市岚济路3685号
电话咨询:5263164
信函咨询:邹城市岚济路3685号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