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2357P/2024-08608 | 分 类 | 他山之石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7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盐城运用告知承诺化解群众非公证继承办证困难
发布日期:2024-03-27
发布日期:2024-03-2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没想到我实在没办法获取相关证明,也可以有途径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业务,政府部门推行的告知承诺改革真是方便了群众”。近日,在盐城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结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业务后,市民李女士开心地表示。
因丈夫意外过世,李女士准备将自己和丈夫名下一处房产过继给自己单独所有,以便于未来自己能更便利地处置资产。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咨询继承业务时,李女士得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目前对外提供非公证继承服务,既不用花钱也无需等待过长时间,刚好符合李女士的相关需求。就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李女士告知登记人员,因年代久远,她无法提供丈夫父母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缺少了这些证明材料,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还能顺利办理吗?”李女士疑惑地提出问题。
工作人员仔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向李女士表示这种情况可以适用本市实行的告知承诺制,通过签署承诺告知书办理登记。在了解相关政策以及虚假承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李女士自愿签署了承诺告知书等材料,按照流程顺利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行了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度,明确对于当事人承诺已穷尽调查取证途径但无法获取死亡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的,可以适用告知承诺制,登记部门依据申请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业务。
据统计,自2022年11月推出告知承诺制实施意见以来,盐城市区共指导申请人签署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书1785份,成功化解了办事群众在多个部门之间为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同音不同字证明等难题,方便了群众办事,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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